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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通过夜间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及86名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工资总额达50万元,以实际行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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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86名农民工曾在本县某陶瓷厂从事陶瓷烧成、成型、流水线等工作,被拖欠工资从3000元至6万元不等。2025年3月,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工程民工工资拖欠花名册》,并经陶瓷厂经营者杜某某签字确认。后因多次催讨未果,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农民工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后,被告杜某某以“人在外地”为由拒不到庭,致使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截至2025年10月下旬,案件仍处于审理阶段,矛盾迟迟未能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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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出现在2025年10月27日。当晚,经保靖法院多名法官多次向被告杜某某拨打电话并沟通,杜某某终于承诺于2026年1月31日前付清全部工资。获此线索,保靖法院迅速响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判认为这是化解纠纷的关键窗口,决定当晚组织双方调解,力争“一案解纷、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分头行动,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联系86名原告及代理人,逐条核对工资数额、履行期限等细节,同步向被告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经数小时耐心沟通,双方于当晚达成一致意见:陶瓷厂于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全部欠薪,法院及时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小案件推动大营商,该系列案件是保靖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既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血汗钱”,也为困境企业争取了履行空间,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目前,86份民事调解书已全部送达,法院将持续跟踪履行情况,确保农民工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法官提醒
用人单位应诚信经营,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恶意欠薪行为,法院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劳动者遇欠薪问题,可通过劳动监察、检察支持起诉、法院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来源|保靖县人民法院网
编辑|李笑阳
一审|邓春红
二审|贾发进
三审|葛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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