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潇湘晨报报道了美国的一个小新闻,全文没有看到消息来源。不过,潇湘晨报是正规媒体,应该不至于造假。而且我查红星新闻也有报道,还更详细。
正因为读者相信事情是真的,所以这个新闻让很多人改变了对美国的看法,对美国非常羡慕,话里话外,不无贬低自家的意思。不过,我倒是觉得大可不必。
为什么呢?因为很多人其实只是看到了表面现象,没有认真思考背后的问题。在我看来,事情没那么简单,美国当地政府的做法,当不起网友这样的盛赞。
这个新闻是这样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名女子在散步时,因被树根顶起的水泥绊倒,她起诉市政府,市政府同意赔偿7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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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之所以心生羡慕,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市政府居然能赔偿给老百姓;二是市政府居然还赔偿了7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45万元,这实在是太多了。
可是,这都是表面现象,关注一下背后的问题,深入思考一下,就应该想一想,市政府为什么同意赔偿那么多钱?市政府是主动赔偿的吗?女子因此赚钱了吗?
很多人光顾着羡慕女子得到巨额赔偿金,却不去关注女子受伤有多严重,需要花掉多少医疗费,也没关注到女子拿到市政府赔偿花费了多少律师费、时间精力。
看看下面这些人的话,他们羡慕到什么程度。估计本文读者看我下文之前,可能也会心生羡慕。不过,我相信,下面我把理由列出来之后,你可能就不再羡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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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子所踩被树根顶起的凸起处比地面高约5.3厘米,而根据律师所说,当地市政府“多年来疏忽人行道的维护和检查”,甚至事发两年后才才在保险单位要求下建立检查制度。所以,当地市政府严重失职,应该赔偿。
第二,市政府可不是主动提出赔偿的,而是因为输了官司,而且这官司打了7年。打了7年官司才拿到赔偿,美国当地市政府能当得起上面这些网友的称赞吗?
事情发生在2018年2月25日,直到2025年10月,也就是最近,当地司法机关才最终判定市政府有责任,市政府也才同意赔偿。因此,女子拿到赔偿,要付出律师费和时间。美国律师费会低吗?
第三,女子受伤很严重,新闻报道说她:
脸部直接撞击在地,造成手腕、手肘骨折,鼻骨急性骨折、嘴唇遭牙齿撞裂,甚至脑部出现轻度创伤性脑损伤,事发7年后,除了膝盖还需要接受2次手术外,她还因脑损伤造成额叶与颞叶萎缩,导致执行功能、情绪调节与记忆力受损,无法重返教学岗位,只能做其他的事情。
受伤很严重,赔偿当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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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7年之后,市政府才同意赔偿750万美元,显然也是根据女子的伤情,以及付出的律师费和时间成本、误工费等,不可能是心甘情愿就想多多赔偿给女子钱的。
这种赔偿,原则是赔偿医疗费与精神损失费,所以个人不可能因此突然发财。
第五,女子受伤很严重,市政府赔偿那么多,去掉律师费、精神损失费等,剩下就是医疗费,这是不是说明美国医疗费很贵呢?
这种有第三者责任,医疗保险肯定不会出钱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肯定都得算在赔偿费里。
综上几点,我觉得美国当地市政府赔偿给女子750万美元,并不能当得起上面那些网友的称赞。当然,这不表示美国一无是处,但其他方面的优点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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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中,还有不少贬低自家的意思,但实际上这种情况,我们国家也规定管理部门要承担责任的。
上面这位网友留言,说她朋友妹妹在路上摔了一跤,告市政就得到赔偿了。她没说摔倒的原因,但肯定是因为市政有过错。
关于道路交通,《民法典》规定,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还有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也应该承担责任。
《民法典》里还规定,树枝掉落砸伤人时,园林部门作为管理人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像未及时修剪枯枝、未处理腐烂树木等,园林部门就要负责任。
当然,至于赔偿多少,这要根据不同国家、不同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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