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毕金钧 蒋承骏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姜涛 文图
从全国首部老年人优待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到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再到精准高效的老年人权益维护,扬州正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老有优养”的民生温度。截至目前,扬州有37个社区通过省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单位验收,其中10个荣获“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老年权益维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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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让优待政策“落地生根”
2025年1月1日,《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它不仅填补了扬州老年人优待领域的立法空白,更是全国首部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为老龄工作装上了“法治引擎”。
扬州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处长陈钢表示,老年人在养老保障、医疗服务、出行便利、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多元,而原有政策存在“碎片化”“笼统化”问题。为此,扬州坚持“围绕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历经多轮调研、论证,最终形成了涵盖8章46条的完整制度体系,从养老保障到医疗健康,从文化旅游到权益维权,全方位回应老年人的急难愁盼。
在优待范围上,《条例》实现了“跨越式”拓展。将政府举办景区门票免费、城市公交免费的年龄门槛从70周岁降至65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半价优惠,这一调整让数十万老年人提前享受政策红利。同时,《条例》还创新性地将“助餐体系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子女带薪护理假”等纳入立法范畴。例如,针对失能老人照护难题,《条例》明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家庭照护压力;针对老年人住院期间无人照料的困境,首次提出子女带薪护理假,让“养老”与“工作”不再两难。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条例》还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规定“对不落实优待服务、不公示优待内容的单位,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这一“硬约束”让优待政策从“纸上权益”变成“现实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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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
“吃饭有人送,看病有人帮,还能和老伙计们唱歌画画,比在家还舒心!”在邗江区翠岗花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9岁谈耀风的笑容,是扬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生动缩影。依托《条例》的法治保障,扬州发挥生态、人文优势,构建以“小区+养老”“医疗+养老”“公园+养老”为核心的“3+”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服务。
社区层面,扬州实现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目前全市建成1416个养老服务站点,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267个颐养社区覆盖100%的主城区社区。站点不仅提供助餐、助洁等基础服务,还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健康监测、康复护理。如菱塘社区“社区+物业+养老”照料中心,3年来累计服务3880人次,每月邀中医坐诊、医生上门测血糖。“家缘呼叫中心”还能办电梯加装、水电维修,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有人帮办”。
医养结合领域,扬州探索“机构+医疗”深度融合模式。全市建成34家医养结合机构,设8000余张医养结合床位,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享受专业医疗,避免“养老”“看病”两头跑。同时组建市属康养产业发展集团,围绕康养机构建设,配套康养医疗、科教、文旅、产品孵化服务,打造全产业链,提供“一站式”康养解决方案。
针对精神文化需求,扬州构建四级老年教育网络与丰富的文体体系。建成7所“江苏省示范老年大学”、11所“江苏省优质老年学校”及220多个“家门口的老年大学”标准化教学点。通过送教上门、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上大学”。此外,常年组织老年春晚、健步走等活动,每年购买服务实施50个老年人精神关爱项目,涵盖健康促进、文体活动、心理关爱、“银龄行动”培育,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值得一提的是,扬州着力破解“数字鸿沟”,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和“老年达人”大赛,累计培训17.8万人次,手把手教智能手机使用、线上挂号等。同时整治改造1200余处老小区,面积超2500万平方米,惠及约27万户居民,通过加装电梯、优化无障碍设施,让老年人生活更便利安全。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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