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闹得太尴尬!新加坡有个20岁的姑娘Claris Ling,玩“甜心约会”软件认识了个男的,俩人谈好有偿约会。喝点酒,酒店里你情我愿发生了关系,结果完事儿后姑娘开口要1200美金,男的只肯给之前说好的200块。姑娘气炸了,扭头就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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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7日报道,一名20岁女子因谎称遭男网友强奸,被新加坡法院判处12个月缓刑,并且必须完成60小时社区服务。
这名20岁女子林敏蕊(译音)与43岁男网友通过交友平台相识,男网友同意支付她200新加坡元(约合102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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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两人先到酒吧喝酒,随后前往酒店开房。女子同意与男网友发生性关系,但事后却要求对方支付1200新加坡元。男网友拒绝,只愿支付500新加坡元(约合2550元人民币)。女子不肯“降价”,辱骂男网友,并威胁要报警指认他强奸。女子最终报警,还发短信给男网友说“你完了”。
警员抵达酒店后,女子声称自己醉酒时遭男网友强奸,但警员查阅酒店的监控画面后,认为她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女子于次日凌晨承认,因对方拒绝支付1200新加坡元,所以报警诬告对方强奸自己。代表被告的律师表示,被告已吸取惨痛教训,认为缓刑监视足以惩罚她。法庭于27日判处她缓刑监视12个月,期间需遵守每晚至次日早上6时居家的规定,并完成60小时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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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这就是法治社会的好处,不瞎搞(港澳也试过认真调查后几单判女的诬陷),我们现时这方面操作,只要女的想弄人,加班建些监狱都怕装不了。处理时违背了尊重事实、常识的原则。法治?很严肃的事,目的是给社会,人一种安全感,不是随意瞎搞瞎判,人人自危。
有网友调侃,这傻姑娘不知道来中国找个老实人结婚???彩礼要个66.6万,婚礼前报警说强奸,一下子就能把男的搞进去,钱还不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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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此女子这操作真是又蠢又坏!自己本身就涉及有偿性交易,谈不拢价钱就谎报强奸,这不是纯纯把法律当“碰瓷工具”吗?浪费警力不说,更严重的是消费了社会对真正性侵受害者的信任,搞得以后真出事的姐妹报案都更难被相信了,典型的“狼来了”!这种行为,就该严惩,没冤枉她。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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