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着刀逼我上车,我只有逃!”
河北女子曹某某的逃亡之夜,成了她人生的分水岭——丈夫持刀威胁、沿途殴打,她猛踩油门逃离,丈夫却爬上车盖阻拦,最终在车祸中丧生。而一审法庭上,她从未想到,自己从家暴受害者变成了“故意杀人”的囚徒,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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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啊!” 曹父声音颤抖。2024年5月20日深夜,曹某某和女性朋友简单聚餐,却引爆了丈夫刘某某的猜疑。凌晨时分,刘某某酒后冲回家,举刀逼问,硬拽着她开车“对质”。行车记录仪里,是他闯红灯的疯狂、撕扯她衣裤的暴力,以及她绝望中的挣扎。
“他把我拖到车尾,上衣都快撕没了……我好不容易挣脱,只想开车逃命!”曹某某回忆道。谁知刘某某竟扑上车前盖,拍打玻璃阻拦。车辆失控撞向路口,一场悲剧就此定格。
“正当防卫?还是过失杀人?” 一审时,辩护律师强调:刘某某持刀、闯红灯、施暴,过错明显;曹某某的行为是生死关头的自卫,甚至不知丈夫扒在车上,意外难以预料。但法院未采纳此观点,判决如铁锤落下:11年徒刑。
如今,二审开庭在即,曹家人攥紧最后希望:“她只是想活下来,凭什么判有罪?”此案不仅关乎一个女子的命运,更叩问着法律对家暴受害者自卫界限的认定。
10月31日,石家庄中院将再开庭。 这一次,法官的槌声会为她敲响冤屈的终结,还是绝望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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