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守护公平正义的神圣殿堂,其核心准则永远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这里,法律条文是唯一的标尺,证据链条是最强的支撑,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官威”,都是对司法公正的亵渎,与法庭的本质属性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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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证据,是法庭不可动摇的“主角”。无论是民事纠纷中的合同条款、侵权痕迹,还是刑事案件中的物证、证言,亦或是行政诉讼中的程序记录、法律依据,证据都是还原事实真相的关键,法律则是判断是非曲直的准绳。法官端坐审判席,并非为了彰显个人权威,而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依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判;当事人走进法庭,是为了借助法律武器维护权益,而非面对“官威”的压制。曾有案件中,某当事人因担心对方“有背景、有官威”而犹豫是否起诉,最终在扎实证据的支撑下,法院依法作出了公平判决——这恰恰证明,法庭的核心逻辑是“证据说话、法律裁决”,而非谁的“官威”更大。
“官威”在法庭的存在,本质是对司法公正的侵蚀。所谓“官威”,往往表现为借助职务身份压制当事人发言、无视法定程序随意打断庭审、以个人意志替代法律判断等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让当事人感受到不公,更会破坏司法的公信力:当百姓看到法庭上有人凭借“官威”左右流程,便会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产生怀疑;当证据的效力让位于“官威”的影响力,司法便失去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根基。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均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辩论,审判人员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这些条款从法律层面划定了红线,明确“官威”在法庭上没有立足之地。
维护法庭的纯粹性,需要强化“以法为尊”的制度保障与意识自觉。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司法程序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对任何试图以“官威”干扰司法的行为及时制止、严肃追责;另一方面,要持续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让所有人明白:法庭不是彰显个人权威的场所,而是践行法律精神的空间。无论是法官、律师,还是当事人、旁听人员,都应尊重法律、敬畏证据,共同维护法庭的庄严与公正。
法庭的庄严,源于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力量,来自证据的支撑。唯有摒弃“官威”思维,坚守“法律至上、证据为王”的原则,才能让每一个走进法庭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庭真正成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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