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芜湖一市民办公室内数千元现金失窃,现场留下的字条让他倍感离奇 —— 窃贼不仅要求 “千万别报警”,还留下真实姓名与手机号,称因网贷需银行流水才偷钱,承诺放款后还款,甚至让事主加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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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添加微信协商还款无果,随即向警方报案。民警起初怀疑字条信息是障眼法,核查后竟发现姓名、手机号均为真实信息。随后,警方通过微信与嫌疑人约定见面地点,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嫌疑人唐某无稳定工作,且有多项盗窃前科。其荒唐供述,自己既不想不劳而获,又怕盗窃被抓,便妄想用赃款制造 “银行流水” 套取网贷,计划放款后归还赃款以规避法律制裁。但网贷最终未能成功,失窃钱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唐某因多次盗窃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而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数额较大” 标准还可降低,唐某的前科及此次行为已明显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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