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来源:人民网
有市民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关于“老头乐”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等问题。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
市民反映:
1.昨日大约20点左右我在中旺路与徐轮路红路灯,由西往东绿灯步行走斑马线,但是一辆”老头乐“从北往南行驶,遇到斑马线有行人丝毫不减速,闯红灯左转。
2.老头乐及无牌电动车的出行已经严重影响严重影响行人安全及机动车安全驾驶。
3.金港路与永宁路,金港路与金凤路两处红绿灯路口,从东往西行驶,因无监控摄像,多辆车闯红灯,危害性较大。
建议:
1.老头乐及电动车必须上牌。老头乐建议持有驾驶证,无证不得上路,无牌不得上路,抓到扣车、罚款,不返还。
2.老头乐及电动车必须走非机动车道,不可长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多路口设置监控摄像头,抓到处罚。
3.金港路与永宁路,金港路与金凤路两处红绿灯路口设置监控,避免发生追尾撞车事故。
请领导重视,谢谢!
官方回复:
![]()
对此,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
网民:您好!徐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就您留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电动三、四轮(老头乐)交通违法行为等问题,根据国家及相关标准对于车辆类型划分的定义,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中应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您提出的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路必须取得驾驶证、悬挂号牌建议已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规范。
电动三、四轮车违规通行问题始终为交管支队工作重点,今年先后开展春季行动、夏季整治、秋季攻坚行动,专项整治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下一步,支队还将采取聚焦数据赋能、优化实战模型、科学调整勤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电动三、四轮车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良好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同时建议市民可通过“e路安”平台反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关问题,助推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