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尔玛,证券代码:301332)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重磅公告,宣布启动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根据公告,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同步变更注册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此次调整是公司响应新《公司法》实施及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涉及143项章程条款修订及22项内部制度的更新与新增。
公司治理结构迎来根本性调整
公告显示,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规则的过渡期安排,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及监事职责将统筹整合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这一调整意味着,审计委员会将全面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等核心职能。
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成员将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且需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将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相关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注册住所迁移至顺德北滘创盛路新址
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注册住所由"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委会龙汇路4号之一"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创盛路9号A栋A区"。公告未披露此次迁址的具体原因,但市场分析认为,新址可能位于北滘镇产业园区内,有利于整合供应链资源及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章程143项条款深度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范围广泛,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利、董事职责、财务制度等多个维度。核心修订要点包括: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原条款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后改为"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30日过渡期安排。
股东权利进一步明确: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具体程序,允许股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查阅,并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同时强化股东代位诉讼权利,明确连续180日以上持股3%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
股东会职权优化:删除原监事会报告审议、监事任免等与监事会相关的职权,新增"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决议权,并明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审议标准。
审计委员会权责强化:专章规定审计委员会作为监事会职能承接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其在财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聘用、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的核心权限。
22项内部管理制度同步更新
修订19项现有制度
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9项核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10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新增审计委员会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程序规定。
新增9项管理制度
为配套治理结构调整,公司新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制度》等9项制度,重点强化董监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
后续安排与市场影响
本次修订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告,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分析人士指出,德尔玛作为家电行业上市公司,此次治理结构调整体现了新《公司法》实施后企业优化治理效率的趋势。通过取消监事会、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公司有望降低治理成本并提升决策效率,但需关注审计委员会能否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此次调整也为其他上市公司提供了治理结构优化的参考样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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