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唐露
“师傅,我这笔订单需要现金支付,我给您的银行账户转钱,麻烦您取现金之后,帮忙交给送酒的业务员。”近日,湖北省当阳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货运司机“代付货款”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广大货车司机警惕成为电诈洗钱的“工具人”。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5年7月,周师傅通过货运平台接到一份特殊拉货订单。“下单老板”托运一批酒,由酒业公司业务员交货,需给业务员回扣,不方便转账,钱款先转给周师傅,由周师傅从银行提取现金后代付货款。作为报酬,对方承诺额外支付700元运费。
由于周师傅在日常接单中,也遇到过帮货主代收或者代付货款的情况,对此类请求并未生疑,遂应允配合。他随即向对方提供了个人银行账号,不久便收到一笔15000元的转账。按照约定,周师傅前往银行取出全部现金,并驾车至指定接货地点,将钱款交予前来送酒的“业务员”丁某。然而,事后不久,周师傅的该银行账户因涉嫌参与诈骗活动被依法冻结。
看似寻常的“代付”背后,实为一场精心设计的洗钱骗局。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所谓的“下单老板”实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其通过货运平台下单,雇佣不知情的司机提供银行卡接收被害人转入的涉诈资金。下游犯罪成员编造虚假身份,如某酒业公司的业务员,给货运司机送货。不知情的司机将“货款”支付给送酒“业务员”。至此,诈骗得来的赃款,就通过司机这个“中转站”,安全地落入了犯罪分子的手中。
经查,丁某在上游诈骗分子指使下,以送酒“业务员”身份在当阳城区先后三次从多名货运司机处收取涉诈资金共计5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承办检察官提醒,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犯罪分子转移犯罪所得的手段也不断翻新。货运司机要谨防货主提出的代付、代收货款等涉及资金的帮忙请求,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移犯罪资金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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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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