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评论人 邓启金
梗概
常德“政法富豪”事件揭开了政法干部李泽与商人余有昌勾结的黑色利益链。余有昌以高利贷、虚假诉讼、骗取贷款等手段侵吞企业资产,并通过“破产逃债”剧本转移巨额财富;李泽则利用其政法委干部身份充当“保护伞”,通过职务侵占、诈骗、干预司法等方式为其保驾护航。举报人刘佑林在维权过程中屡遭地方司法阻挠,暴露出权力深度介入下的法治失序与监管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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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手段与点评
1、资本围猎的“蛇吞象”套路
余有昌以“白衣骑士”之名,通过月息8%的高利贷迫使企业陷入债务陷阱,仅用1779万元本金便吞并价值2亿元资产。其手段兼具欺骗性与掠夺性:虚增借款本金、伪造财务数据,将企业变为“资金抽水机”。这折射出部分民间资本以“救企”之名行“毁企”之实的乱象,而监管对高利贷的漠视助长了此类经济毒瘤的滋生。
2、权力黑手的“合法腐败”操作
李泽作为政法系统干部,公然以“奖金”“工资”名义侵占公司资金,长期霸占资产拒不支付租金,甚至协调税务、公安部门为非法过户“开绿灯”。其行为凸显某些官员将公权力私有化的嚣张——利用司法程序掩盖犯罪,以“经济纠纷”为借口阻挠立案,使地方执法机构沦为权力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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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程序的“虚假破产”流水线
余有昌在狱中已策划“破产逃债”剧本,通过关联公司虚构债权、转移资产,再以低价回购洗白资产。李泽则通过虚假诉讼、仲裁参与分配,将法律武器变为掠夺工具。这种“以法毁法”的行径,不仅侵害债权人权益,更践踏了破产制度的公平底线。
4、保护伞下的“系统性失控”
常德本地司法系统对李泽涉案线索消极处理,纪委监委移送案件后公安机关拒绝向受害人送达文书,变相剥夺其复议权利。当政法干部自身成为犯罪主体,地方监督机制几乎完全失灵,唯有异地管辖才能破除“官官相护”的潜规则。
结语
此案绝非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权力与资本勾结的典型腐败样本。若放任“政法富豪”以“保护伞”为盾牌逍遥法外,不仅将摧毁市场公平,更将侵蚀司法公信力。必须通过异地调查彻查链条,斩断幕后黑手,重塑“法大于权”的底线——这既是维护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挽救基层治理公信力的关键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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