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政府采购冒牌饮用水事件持续发酵,震惊全港。政府物流署以逾五千万元港币订购的桶装水,竟然是“冒牌货”,供应商“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伪造文件、虚假检测报告,甚至更换制造商名称,骗取政府合约。事件被揭露后,政府高层终于“认栽”,承认在审查和监管环节存在严重疏漏。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家供应商背后的两名股东竟然是惯犯,早有多宗欺诈前科被警方调查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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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源头可以追溯到2024年4月,当时物流署收到“鑫鼎鑫”提交的投标文件,制造商印章名称由“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被篡改为“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明显存在伪造嫌疑。然而,物流署当时并未深究,只要求对方重新提交文件。数月后,鑫鼎鑫又声称因制造商遭遇大雨影响,需更换制造商为“东莞市东娃饮用水有限公司”,并将品牌名称改为“Happy/喜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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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荒谬的是,鑫鼎鑫提交的水质检测报告竟是由另一家政府供应商“时贸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且物流署在未获得检测中心确认的情况下,批准了合约更改。直至8月中旬,物流署才与真正的“乐百氏”代表会面,确认文件为伪造,随即终止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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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署“六宗罪”,监管漏洞罄竹难书
审计署调查报告毫不留情,点出物流署在整个事件中犯下“六宗罪”:
- 市场调查期被缩短
:原本一个月的供应商意向收集时间,突缩至两周,且未解释“情况赶急”的具体原因。
 - 审核不严
:明知印章名称错误却不追究,未及时转介执法部门。
 - 虚假检测报告未核实
:未获检测中心确认即批准合约更改。
 - 供应商多次违约未处理
:标签错误、送货延误等问题屡现,却无退货通知。
 - 缺乏防范诈骗意识
:职员警觉性不足,未能识破明显诈骗迹象。
 - 管理机制漏洞
: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督和问责。
 
物流署职员被指在处理事件时角色混淆,既是促成者又是监管者,导致程序上与一般商业常识严重脱节。财务局局长许正宇坦言,事件暴露出政府采购流程与社会“常识”有距离,纪律调查将厘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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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震惊的是,涉案公司“鑫鼎鑫”两名主要股东吕子聪与陈碧琳,竟非首次涉案。警方调查发现,吕子聪旗下多家公司曾被日本大型企业“双日株式会社”控告,因使用虚假文件进行化学品交易,涉及金额高达1.15亿港元。吕子聪及其关联公司还曾被法院强制清盘,多次涉及劳务纠纷及未履行法院判决。
此外,警方追查发现“鑫鼎鑫”供应的水源地疑点重重。水厂“东莞市观音山饮用水有限公司”职员表示不知“鑫鼎鑫”,且厂内存放多种品牌标签的桶装水,部分标签与“鑫乐观音山”相似但颜色不一,疑似代工混淆。水厂门口还停有“东莞执法”车辆,显示事件正在接受严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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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舆论压力,香港政府态度逐渐转变。财务局局长许正宇公开承认事件有“疏漏”,强调纪律调查将涵盖包括已退休人员在内的十多名涉事人员,确保责任人被追究。调查目标计划在年底前完成,若发现刑事犯罪,将移交执法部门。
同时,政府暂停了“鑫鼎鑫”的所有合约,确保不再由该公司供应饮用水。许正宇称事件虽有危机,但也是改革契机,期望通过事件推动政府采购程序的完善和职员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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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公众对政府采购监管的信心受挫,纷纷质问为何经验丰富的公务员会犯下如此低级错误。有人指出,事件暴露出官僚体系“求稳不求进”的弊端,制度设计和执行力均需反思。
专家认为,除了个人失误,制度缺陷和文化问题同样是根源。只有彻底检视采购流程、强化培训及问责,才能防止类似事件重演,保障公共资金安全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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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冒牌水风波,远非一宗简单的行政失误。背后隐藏着复杂的商战角力、潜规则和监管盲区。随着纪律调查深入,更多内幕或将浮出水面。政府能否真正从失败中吸取教训,重建公众信任?涉案人员是否会被绳之以法?未来的政府采购体系又将如何改革?这些问题,值得全港市民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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