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江西一男子花了60万元订婚,两人共同生活4天后就遭悔婚,女方在法院判决后仍坚持只退一半彩礼,理由是已经同居了。
去年,38岁的江西抚州市金溪县男子吴先生被家里催婚催急了,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周女士,两人虽没好好相处,仍决定结为百年之好。
在双方家庭的催促下,两人于今年3月5号就订了婚。
为表诚意,吴先生咬咬牙,东拼西凑、东借西贷凑了60多万:现金彩礼、见面礼、金条,样样齐全。其中38.8万现金彩礼,又给了6万见面礼,给周女士亲属包了5.7 万“打送钱”,还买了7.32万的金条和金戒指,前前后后花了 6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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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道订婚后未婚妻仍然一直住在娘家,没到吴先生家住一晚。
吴先生于是返回浙江宁波继续打工。4月25号,周女士来到宁波与同住吴先生,没想到4天后就吵翻回了老家,直言 “不想过了”,要求退婚。
周女士给出的理由是,她在宁波时发现未婚夫吴先生骗了她,明明说月入一万多,实际才7000,还藏着外债。准公公更要她拿出彩礼来开店,于是闹掰。
后来,吴先生提出同意退婚但必须退彩礼60万,结果两方吵起来了:吴先生说给钱就是“奔着结婚给的”,周女士则说有些是人情往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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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协商崩了,吴先生只得把周女士一家告上法庭。
结合两人没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仅4天的情况,法院认为彩礼的“缔结婚约”目的没实现,不过也没让周家全额返还。
经法院核账:4万算成了过节和给媒人的钱、1.7万是当地习俗的“打发钱”、5000是俩人同居4天花的,剩下54万多才是“结婚彩礼”,于是判周家还吴家“结婚彩礼”的90%,也就是4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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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女方却不服,称吴先生隐瞒收入和外债,分手责任在他,因此只认38.8万是彩礼,最多还一半,就是20万左右。
但法官当庭拍了板:周家退还4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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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社会上很多心存歹意的人选择骗婚这条路,收入是真的高啊!女方仅仅同居4天就“获利”5.4万元以上,平均每天1万以上,怪不得心地不坚的人都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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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后来提醒,给彩礼别用现金,转账一定要备注“彩礼”;金饰发票得留好;婚前更得把收入、外债这些事说清楚,最好相处个一两月再决定。现在多地法院都在严控天价彩礼,就是想让彩礼回归 “心意”,而不是 “交易”。
另据知情人透露,虽然法院判决下来了,钱却要不回来了。周家说彩礼全部用来还债、装修房子了,现在账户里就剩5万。由于老家房子是自建房没法卖,法院最后只能冻结了他们银行卡、扣了点金饰,但执行起来特别慢,过渡时间长,吴先生现在想把周女士弄成失信人员,还打算告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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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好的婚姻,是两个人携手扛起风雨,而不是一方给另一方“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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