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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高铁站执勤时,迅速处理了一起出租车拒载事件,涉事驾驶员因违反《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受到行政处罚。
据了解,事件发生时,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号为吉FD589**的出租车,在高铁站待租时,拒绝搭载两名乘客。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介入,并通过调取车内监控视频等开展进一步调查,确认了其拒载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待租时应当启用待租标志,不得拒载。鉴于刘某的违法事实清楚,其行为构成拒载,且属于《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中规定的一般处罚情节,执法支队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借此案例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运营行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广大乘客如遇不文明驾驶,拒载、甩客等违法行为,请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客运环境。
来源:白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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