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一3岁儿童在游乐场玩蹦床,因被珍珠奶茶噎住窒息而亡。
随后,孩子家长在商场门口维权,认为奶茶店、游乐园运营方、商场方均应承担责任。
据悉,家长通过小程序下单珍珠奶茶,由朋友帮忙到店取餐,孩子饮用后继续玩蹦床,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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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告奶茶店有没有理由?
珍珠奶茶确实不适合儿童以及老人饮用,店家有告知义务。
奶茶店在小程序上有提示:请勿一口吞饮,三岁以下婴幼儿不宜饮用,老人儿童需监护下饮用。
家长是通过小程序购买的,按理说奶茶店已经尽到告知义务。
但有没有漏洞可钻?
有。
因为奶茶店没有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
小程序上的字比较小,且没加大标粗,有人确实会看不到。
家长告游乐场有没有理由?
首先,游乐场没有拦阻家长带珍珠奶茶入场,安全审核义务没到位。
其次,孩子窒息时,如果游乐场没有给予必要的救治与帮助,未尽安全保障之义务,那就要承担责任。
最后,真要较真,一个小游乐场,可能资质都不齐全,这就有得说了。
家长告商场有没有理由?
商场作为管理方,如果没有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在事发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不管如何追究,最大的责任方是谁?
幼儿不能喝珍珠奶茶,这难道不是为人父母的常识吗?
喝了奶茶还让他玩蹦床,这是啥脑洞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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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意外,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风气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子了?
风气变坏,是从无限制讹诈学校和老师开始的。
18年,辽宁一老师因为用戒尺教训学生,最后赔了3万,家长表示很满意。
印象中,那个事件开始后,某些人就领悟了一门生财之道。
于是,事情越来越病态,最后学生暑假在家溺亡,都要找老师麻烦。
很多人拍手叫好,很多人沉默围观,很多人视若罔闻,硬生生让学校变成了无限责任公司。
风气变坏,只会针对老师吗?
显然不是。
当人性的自私与丑陋被一起起案例勾引和放大后,再要收回去就很难了。
当老师和学校极其谨慎,把安全义务做到极致后,就轮到社会开始体验老师和学校的痛苦了。
其实,按照社会对待老师的那一套逻辑,家长还可以告那个帮着取奶茶的朋友,因为她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还可以告当时在游乐场里玩耍的人,因为他们应该提醒家长,不能让幼儿喝珍珠奶茶,更不能喝了奶茶后还玩蹦床。
最后,那些看到朋友拎着珍珠奶茶的人,也可以告一告,因为你看到了珍珠奶茶,怎么没想到不能给孩子喝?
如此,方才对得上学生校外出事追责老师的逻辑。
别问我为什么懂这么多,因为我真的当了很多年老师,对这一套逻辑再熟悉不过。
我还知道,尝到讹学校甜头的人,出了学校也会继续讹其他人。如果这些人活到了五六十岁,那更是无敌。
前些年的骚操作“唤醒”了许多人,按照国人的平均寿命,类似现象还会持续很多年。
一言以蔽之,回旋镖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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