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发生在四川成都的家暴案件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周五(10月24日),此前备受关注的谢女士与前夫贺某阳离婚财产分割案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贺某阳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实施家暴并构成犯罪,对婚姻破裂存在严重过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按七三比例分割,谢女士分得70%,加上损害赔偿金等,总计获得140余万元。据悉,目前相关款项暂未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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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溯至2023年6月,谢女士公开控诉结婚两年内被丈夫贺某阳家暴多达16次,导致其内脏多处严重受损,需终身佩戴粪袋生活。2024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对贺某阳的刑事责任部分进行审理。今年9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贺某阳因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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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割部分,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鉴于贺某阳存在家暴行为且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确定共同财产分割向谢女士倾斜。具体分得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分割款70余万元,以及双方共同享有的一笔公司债权中70%的份额,外加法院酌情判定的10万元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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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女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曾多次表示,诉讼目的并非追求经济利益。她强调:“有人曾说我是为了钱打官司,但我宁愿从来没有这笔钱,也不想经历那段过去。我要的也不是钱,而是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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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最严重的一次家暴发生在2023年4月24日。谢女士回忆,当晚被贺某阳骗至酒店后遭遇持续殴打,导致腹部肿胀呈紫黑色。次日清晨,她趁贺某阳不备向外呼救,被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医疗记录显示,此次施暴造成其全身多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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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内期间谢女士曾两次报警,警方亦出具过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未能阻止悲剧升级。2023年4月双方曾签署离婚协议,因贺某阳反悔未能落实,谢女士遂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和离婚诉讼,却在递交材料当天晚间遭遇最后一次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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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刑事案和财产分割案的判决落地,这起持续两年多的家暴纠纷在法律程序上暂告段落。对于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后续仍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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