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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双廊艺术小镇文化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的管理与体验,景区自2024年12月起系统摸排了主体街区91户“小黄车”营运现状,并据此制定了《主体街区交通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方案落地,于2025年9月5日联合大理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部分道路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的通告》。期间,通过召开书记院坝协商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有效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为后续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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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廊艺术小镇
2025年10月1日起,双廊艺术小镇文化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正式启动夜间电瓶车(补充运营观光车)运营项目。该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国有企业主导、村民合作社实施运营,以政府+国企+合作社模式,探索出一条非法转合法、分散转规范、运营转共赢的乡村文旅发展新路径。
通过村民自主运营、公司化管理,有效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拓宽村民增收渠道,是实现联农带农富农、推动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重要实践。
强化政治引领 把稳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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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廊夜景
双廊艺术小镇文化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夜间电瓶车项目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大理州文旅产业提质升级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政策支持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政府+国企+合作社模式,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明确权责,由大理市双廊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牵头实施,确保项目规范起步、稳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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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不仅是国企改革与运营模式的先行先试,更是党建引领下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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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品质 优化游客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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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试驾
此前夜间‘小黄车’在运营中存在一定问题,例如车辆夜间行驶照明不足、人车混流易发碰撞、且驾驶员操作规范监管不力。同时,相应的保险保障机制也显滞后,既未向乘客充分公示保险条款,也存在保额不足、理赔流程不清等问题,风险抵御能力薄弱。对游客体验造成了影响,亟需探索合理、规范的车辆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管理,夜间电瓶车的运营,让景区秩序提升、游客满意度提升。
夜间电瓶车规范运营将有效弥补双廊艺术小镇文化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夜间交通服务短板,通过对驾驶员系统的安全培训,有效地降低行驶风险,同时配备了健全的风险保障机制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深度的夜间游览体验,全面升级双廊旅游服务品质。
村民自主运营 联农带农促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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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培训
项目由双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实施运营,本地村民作为电瓶车驾驶员和运营服务主体,通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实现家门口就业。项目坚持村民主体、公司管理、规范运营,不仅有效解决原有“小黄车”非法营运、保险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更通过标准化车辆、专业化保险、规范收费、标杆服务,让村民运营有保障、收入有提升。
目前项目已吸纳60名村民参与,未来还将逐步扩大就业岗位,切实增强村民在旅游发展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健全管理机制 保障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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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大理市双廊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立标准化运营管理制度,实现车辆调度、安全巡检、服务礼仪、投诉处理等环节全程数字化监管。所有运营车辆均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驾驶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车辆定期维护,线路科学规划,确保夜间运营安全、高效、有序,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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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多方保障 凝聚协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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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车辆
多方联动为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与基础设施保障,包括电力配套、停车区域规划、宣传推广等。企业负责车辆投入、技术培训与日常管理,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村民参与的协同机制,为项目长期稳定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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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共同富裕 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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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廊夜景
夜间电瓶车项目不仅是旅游服务创新,更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实践。通过村民参与运营,直接带动家庭增收,促进本地消费,激发乡村经济活力。项目收益部分反馈村集体,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大理市双廊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夜间电瓶车项目是我们践行‘文旅富民’理念的具体举措。通过让村民成为旅游发展的主体和受益者,实现从‘非法营运’到‘合法运营’、从‘无序经营’到‘规范管理’的转变,是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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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双廊夜间电瓶车将正式投入运营,每晚19:00至次日9:00开放服务。未来,双廊艺术小镇文化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将继续深化文旅融合,拓展乡村就业空间,为大理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注入新动能。
来源:大理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张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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