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 2004 年实施改制后,57 名职工对改制过程及后续待遇相关问题持续关注近 20 年。职工表示,当年改制部分操作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存在出入,且退休后出现养老金差额、生活补贴未落实、社保断缴等情况,影响晚年生活。多年来,职工通过合理途径反映诉求,希望相关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职工反映的改制过程相关情况
根据职工提供的株洲市发 (2003) 号文件(第四章 “职工安置及补偿” 规定),2004-2006 年青石冈林场改制本应遵循明确的补偿标准与操作流程,但职工认为实际执行中存在以下需要核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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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号文件,某职工提供)
补偿标准与文件规定存在差异
株洲市发 (2003) 号文件明确,改制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补偿月工资标准,按 2002 年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 778 元执行;若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该标准且企业有支付能力,可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 1000 元)。同时,补偿按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分梯度计算:1986 年 10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固定工,工作年限 10 年内每满一年补给 1.5 个月工资,11 年起每满一年补给 2 个月工资(累计最高不超过 36 个月);1986 年 10 月 1 日后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每满一年补给 1 个月工资。
职工称,林场实际执行的补偿标准低于文件要求:10 年、15 年工龄以下职工统一按 450 元 / 年工龄发放,1980 年代入职的长工龄职工也仅按 600 元 / 年工龄发放,分别比文件最低、最高标准少 320 元、400 元 / 年工龄。此外,文件规定 “距退休不足 5 年职工” 不参与改制补偿,应享受 260 元 / 月生活费,但林场将该费用折算为一次性补偿抵扣,并将这类职工纳入改制范围,与文件要求不符。
改制程序相关材料待核实
职工表示,林场曾提及改制经职代会通过,有 323 名职工赞成(占总人数 609 人的 53%),但实际单位并未倒闭,且职工称未召开过职代会,改制方案也未实现全员公示,“323 人赞成名单” 与会议纪要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实。部分职工的《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仅预留签名栏,未填写参加工作时间、职代会时间、补偿方式等关键信息,57 名职工中多人表示 “未签署过该申请书”,8 名曾参与诉求反映的职工里,有 4 人称 “从未见过相关合同”。此外,2004 年改制存在 “单位先审批、再让个人签字” 的情况,部分《终止 (解除) 劳动关系证明书》的签名日期早于盖章日期,相关流程需进一步核查。
档案管理与口头承诺的后续问题
职工反映,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未提供部分职工的劳动合同与申请资料,导致职工难以获取维权所需的关键依据。据职工回忆,当年林场负责人曾口头承诺 “改制职工退休后待遇与未改制职工一致”,但未留存书面凭证,如今该承诺未兑现,给职工后续维权带来不便。
职工面临的待遇落差问题
养老金存在明显差额
多名职工表示,退休后养老金与同批未改制同事差距较大。例如,一名 1987 年入职、2018 年退休的职工,不仅 14 年工龄被漏算,月养老金最初仅 1300 余元,后续虽有小幅增长,但仍维持在 1000 余元;而同期未改制的同事,月养老金已达 3700-3800 元,每月差额近 2000 元。部分职工坦言,“养老金仅能勉强覆盖日常开支,遇到生病买药,经济压力更大”。
生活补贴发放未达预期
2012 年,经企业退休职工集体反映,县里批准发放 500 元 / 月的生活补贴。2022 年林场转事业单位后,在职职工因工资上涨停发该补贴,但 2018-2022 年期间退休的企业职工,按此前政策应继续享受该补贴。然而,林场以 “需经现职代会表决,同意人数超 50% 才发放” 为由未予落实,职工认为自身符合补贴领取条件,希望相关部门依据政策明确补贴发放事宜。
社保与医保问题待解决
部分职工查询社保记录发现,在岗期间存在养老保险少缴情况。例如,一名职工 2005 年 2-6 月正常在岗,但林场仅缴纳 2 月社保,少缴 4 个月;另有多名职工退休时,需自行补缴数月至数年的社保费用,增加了经济负担。
医保方面,根据 2001 年相关文件,改制应预留医保费用,但林场迟至 2008 年才制定参保方案,导致 2004-2006 年改制期间,职工只能按居民医保标准缴费,报销比例比职工医保低 30%。一名职工 2023 年因心脏病住院,仅自费部分就达 3 万余元,较重的医疗负担让本就紧张的生活更显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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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及证明书,某职工提供)
职工诉求与官方回应进展
职工的核心诉求
近 20 年来,57 名职工的核心诉求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希望核查当年改制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资金去向,核实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问题;二是重新核查改制程序合规性,特别是 “323 人赞成名单”“职代会会议纪要” 的真实性,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调查,确保结果客观公正;三是协调解决养老金差额、生活补贴发放、社保医保补缴等实际待遇问题,出台过渡性帮扶方案,缓解晚年生活困境。
官方回应与处理情况
2025 年 7 月,炎陵县青石冈林场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称,当年改制经县里批准,程序合规,通过 “总场 + 分场会议、上门走访、电话联系” 方式征询职工意见,征询面超 70%,323 人赞成的统计真实有效,且《致林场全体职工的一封信》已在各分场张贴。但职工表示,未改制的退休职工均称 “从未见过该信件”,林场也未提供张贴照片、职工回执等公示证明材料,相关情况需进一步核实。
职工曾向更高层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相关回复提及 “职工自愿参与改制”,但职工认为该结论与 “323 人赞成名单未被法院认定” 的情况不符。2023-2024 年,职工按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炎陵县法院与株洲中院以 “超过仲裁时效” 为由驳回诉求,认为职工 2004-2006 年签署《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时应知晓权利受损,2024 年才维权已超 “一年时效”,且职工未能证明 “签字时受欺诈或胁迫”。职工反驳称,2023 年 9 月调取档案时才发现程序相关的关键证据,此前因对政策不了解、缺乏证据未及时维权,认为时效理由不成立,但法院未采纳该意见。
此外,职工反映在信访过程中曾获部分承诺,如 2023 年 9 月接访时,林场领导承诺 “调取退休 3 个月社保流水核查缴费情况”,但职工按要求提交材料后,被告知 “县里未通过”,承诺未兑现;2024 年职工约定与县长秘书沟通,未能顺利见面,期间一名老年职工受伤送医;2025 年上访时,一名职工因身体不适在县里机关大厅晕倒,虽被及时送医,但问题仍未推进。职工申请调取接访录音视频时,相关单位以 “未保存、已删除” 为由推脱,仅提供无内容的接访图片,且限定 “仅用于司法程序”。
期待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
目前,57 名职工多数已年过六旬,部分人身患疾病,晚年生计面临较大压力。他们表示,自己曾为林场发展付出多年心血,希望国家相关单位及炎陵县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一持续近 20 年的争议,采取切实行动:
- 加快核查 “改制资金使用情况” 与 “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及时公开核查结果,回应职工对资金去向的疑问;
- 重新审视改制程序合规性,针对 “323 人赞成名单”“职代会会议纪要” 等核心争议点,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调查,以客观证据还原事实;
- 结合职工年龄与生活困境,协调林场、社保、医保等部门,制定养老金差额补调、生活补贴补发、社保医保补缴的具体方案,切实保障职工晚年基本生活。
期待相关部门能倾听职工合理诉求,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推动问题解决,让 57 名职工感受到应有的保障与温暖,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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