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耍受伤,到底该谁负责?!”
上海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两个7岁男孩玩耍时,其中一人手指被座椅夹伤,伤势严重需要拔甲治疗。本以为是普通的意外事故,没想到受伤孩子家长竟向另一家长索赔5万元!
理由是——对方孩子存在推搡行为,导致自家孩子受伤。可另一方家长却坚决不认:“你家孩子也有责任,凭什么全怪我们?”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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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李女士带着7岁儿子小宇坐高铁去北京看望老人,邻座正好也是一个7岁男孩小天,由奶奶陪同。
两个孩子年龄相仿,很快就熟络起来,在座位间嬉戏打闹。李女士看孩子们玩得开心,也就没太在意。
谁知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
小宇在和小天玩耍过程中,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妈妈,我的手指!”
李女士瞬间冲过去一看,顿时吓坏了——小宇的右手食指被卡在了座椅的缝隙里,鲜血直流!
她当即大喊:“乘务员!快来人啊!”
经过乘务员和其他乘客的努力,终于将小宇的手指从座椅缝隙中取出,可手指已经严重变形,指甲盖都快掉了。
列车长立即联系前方车站,安排120急救车接站。
到医院检查后,医生的话让李女士彻底崩溃了——
“孩子的食指骨折,指甲床严重受损,必须进行拔甲手术,后期还需要多次治疗才能恢复。”
医生预估治疗费用至少需要3-5万元!
李女士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好好的两个孩子玩耍,怎么就伤成这样?”
冷静下来后,她回想起事发经过,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明明是小天推了小宇一把,才导致小宇的手指卡进座椅缝隙的!”
于是,她找到小天的奶奶,要求对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总计5万元。
小天奶奶听后当即急了:“什么?!凭什么要我们赔5万?孩子们互相玩耍,你家小宇也推过我家小天,怎么能全怪我们?”
“可是最后受伤的是我儿子!”李女士情绪激动。
“那也不能说明是我孙子的责任!两个孩子都在玩,你也没看好,你也有责任!”小天奶奶据理力争。
双方争执不下,这件事一出,网友议论纷纷:
“孩子玩耍受伤,到底该谁负责?”
“家长不看好孩子,出事了就找别人赔钱?”
“这种情况确实很难判断责任...”
那么,监控录像显示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02案例分析
经过铁路部门协调,调取了车厢内的监控录像,真相让所有人都意外——
监控显示:事发前10分钟内,两个孩子确实存在互相推搡的行为,小天推过小宇2次,小宇也推过小天1次。
关键时刻的画面显示:小宇在追逐小天时,自己失去平衡摔倒,手指恰好卡进了座椅缝隙,并非小天直接推搡导致!
但调查还发现,两名家长在孩子玩耍期间,都存在疏于看管的情况:
李女士在刷手机,小天奶奶在打盹,都没有及时制止孩子们的危险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两个7岁孩子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后果应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但《民法典》也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监控证据表明,小宇的受伤并非完全由小天的行为导致,且李女士作为监护人也存在看管不力的过错。
最终双方协商:小天家承担医疗费用的40%,约1.5万元;李女士承担60%,约2万元;其余费用由保险等途径解决。
03深刻教训
一次普通的孩子玩耍,竟然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
监护责任要到位本是天经地义,但谁会想到片刻疏忽,就可能面临如此重大的损失?
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家长的监护责任同等重要:
1.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高铁座椅缝隙、电梯间隙、旋转门等都可能成为“伤人利器”
2.家长监护不能有丝毫松懈——无论多么“安全”的环境,都需要时刻关注孩子动向
3.意外伤害责任认定需要客观证据——监控录像成为还原真相的关键,避免了无休止的扯皮
4.理性协商胜过情绪对抗——双方最终通过理性沟通达成共识,避免了更大的矛盾
有网友热议:“带孩子出门,真是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啊!”
也有网友表示:“孩子受伤家长心疼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就转移所有责任。”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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