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刘某欲出售自家房屋,便在家门口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了解,中介张某便将该房产信息推荐给了某地产公司。后刘某与某地产公司推荐的客户李某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按约向某地产公司支付了居间费用,请问张某据此要求刘某向其支付居间费用9万元合理吗?
也迪律师解答
根据二手房屋买卖市场的行业规则,二手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内容:1、房源筛选匹配与发布,包括核实待售房屋产权状况、抵押查封记录、将待售房屋真实准确信息发布在二手房屋出售平台等;2、交易流程把控,包括寻找审核潜在购买客户、陪同实地看房并记录客户需求、协助开展房屋出售价格等内容协商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手续;3、金融服务,包括对接银行办理购房贷款等。本案中,张某并未向刘某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服务,其向刘某提供的服务仅包括将房屋的出售信息提供给某地产公司。某地产公司则将涉案房屋作为该公司的在售房源予以推送,提供了涉案房屋的实地带看、组织双方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的磋商、协助办理房屋贷款及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手续等全链条的售房服务。相较之下,张某向刘某提供的服务均非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关键性内容,不足以促成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成立,其要求的居间费用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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