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寻常的朋友聚餐,最终却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2023年初,河南濮阳一家火锅店的包间里,张某与孟某某、段某某、杨某四人相约吃饭,谁也没料到,这场饭局会以生命的逝去收场,还牵扯出一场关于责任认定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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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9点,四人围坐餐桌,孟某某因不喝酒,率先提前离席;不久后,段某某也因身体不适告别。包间里只剩下张某和杨某继续饮酒,深夜11点左右,饭店老板突然听到包间内传来吵闹声与杯子摔碎的响动,推门一看,发现张某后脑淌血,赶忙递上纸巾让其止血。10分钟后,带着酒意的张某和杨某一同离开了火锅店,谁也没留意这竟是两人最后的同行。
因张某彻夜未归,家属急得团团转,多次联系杨某询问下落,对方却始终不肯透露,最后干脆关了手机。直到次日清晨7点,民警传来消息——张某倒在某小区北门,被送往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鉴定显示,张某本身患有冠心病,头部损伤引发的大量失血,叠加饮酒导致的急性乙醇中毒,最终夺走了他的生命。
今年9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同饮者在酒局中负有提醒劝阻义务,酒后更要承担照顾、通知、护送责任,这是判断过错的关键。对于先行离开的两人,法院明确其无责:段某某全程未饮酒且最先离席,客观上无法劝阻后续饮酒;孟某某虽参与饮酒,但无劝酒行为,因身体不适离开时张某与杨某并无异常,同样无需担责。
而与张某一同收尾饮酒的杨某,被法院认定需承担55%的责任。判决指出,张某头部受伤后,杨某既未将其送医,又在家属询问时拒不告知位置、关机回避,完全未尽到酒后照顾与护送义务。最终,杨某被判处赔偿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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