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新形势下救助工作要求,黎平县以建立健全“五项措施”为关键抓手,着力破解救助对象发现难、认定难、衔接难、服务难等堵点痛点,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健全救助政策体系,确保“应保尽保”。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全面梳理现有政策,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主动发现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认定标准、救助程序、救助标准和动态管理机制。对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探索实行“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今年以来,全县累计新增纳入低保、特困对象2457人,动态退出不再符合条件对象2211人。
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精准救助”。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民政部门强化与公安、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方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同时,开通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今年以来,与各部门比对数据33368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1580条,乡村两级自主摸排信息1860条,发现漏保、错保等情况共计482条。
优化救助审批流程,提升“救助时效”。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将低保、特困供养等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救助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同时,简化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先行救助、后补手续”。今年以来,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达到13个,实施临时救助199户750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11万元。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救助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乡村振兴、人社、医保、住建、残联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统筹实施专项救助,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救助”工作格局。在岁末年初、汛期等特殊时期,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及时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今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人次,帮助2名受助人员成功寻亲返乡,护送9名流浪人员返乡。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夯实“救助根基”。针对基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参与入户核查、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性工作,缓解基层压力。今年以来,继续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社会救助协理员20人加强基层救助人力支撑。(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徐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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