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权益,按省、市统一部署,现将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征缴时间与待遇生效规则
1.集中征缴期自2025年10月20日启动,截至2025年12月底缴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底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没有缴费参保和2026年3月1日起缴费的,自规定的待遇等待期结束后享受医保待遇。
2. 新生儿参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可在出生90天内办理缴费;2025年9月至12月出生的新生儿,参保时可直接选择2026年度,待遇期限自缴费到账当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每月26日至月底为税务结账日不能缴费,望广大城乡居民安排好缴费时间,避免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00元。
三、困难群体分类参保资助政策
(一)全额资助人员:特困人员、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重度(1-2级)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成员)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核退役人员参保,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二)定额资助对象:低保对象、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90%定额资助,个人仅需缴费40元。
存在多重身份,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落实资助政策。
四、参保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
1.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登录后进入“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模块,按页面指引完成缴费;
2.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绑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后,可使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同时可支付家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
(二)线下缴费:可到三河市税务局西环路办税服务厅(三河市西环路与泃阳大街交叉口南80米)和京津冀(河北三河)人力资源产业园税务窗口现场办理。
城乡居民医保为政府组织实施、财政补助支持的公益性医疗保障制度。参保不设既往病史、健康状况限制,并可享受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基本医保待遇及大病保险报销,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医疗救助。省内及北京、天津定点大医院就医无需备案,全国医保联网实现异地住院即时结算等便捷服务。
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履行参保义务,及时为本人及家庭成员办理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切实筑牢家庭健康保障防线。
三河市医疗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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