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春秋左传》化感悟226
(闵公二年)
公元前660年,鲁闵公二年的春天,王正月。齐国人强行占领临国阳国,赶走阳国民众,占领阳国土地。阳国为周代国名,姬姓。在今天山东省沂水县西南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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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强大,此刻以武力吞并阳国,将阳国居民迁至他处,史称“齐人迁阳”。
此举是春秋时期诸侯兼并的典型事件,阳国因国力弱小未能抵抗,最终灭亡。
西周初期分封制形成的诸侯国体系,其规模差异与兼并现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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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赋予诸侯高度自治权,随着铁器普及和生产力发展,诸侯国实力逐渐发展失衡。
强国通过开垦荒地、兼并小国不断扩张领土,而周王室持续分封导致直属领地不断萎缩,中央控制力日益削弱。
铁器牛耕推广使诸侯国具备独立发展经济的能力,大国通过资源积累,形成军事优势。
如齐国"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等改革加速了土地私有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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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约束力逐渐失效,郑庄公箭伤周桓王,等事件标志宗法制瓦解,诸侯国从"尊王攘夷"转向赤裸裸的兼并。
春秋时期齐国吞并35国、晋国吞并20余国,形成区域性政治实体,为秦汉大一统奠定基础。
战争促使人口迁徙与文化交融,如楚国吸收百越文化,加速华夏族形成。
兼并战争倒逼各国改革,井田制瓦解,封建生产关系确立,催生《孙子兵法》等军事理论。
战国七雄格局的逐步形成,使中国从分散的诸侯割据,走向更高强度的统一战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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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过程虽伴随战乱苦难,但客观上完成了从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的过渡,体现了"分久必合"的历史规律。
西周初期诸侯国林立,大大小小八百多个,如今客观的讲,如若不兼并实现逐步的大一统,何来如今强大统一的祖国。
如今我们比对欧洲、非洲、南美、乃至东南亚、中东地区战火不断,矛盾纠纷没完没了,我们老祖先两千多年前就曾意识到这一点,当初的阵痛,才换取了后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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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国遗民后以故国名为姓,形成阳氏家族,阳国灭亡之后,其地纳入齐国版图。
部分阳国贵族后裔迁至燕国(今河北一带),逐步形成阳氏望族。
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时期,代北鲜卑族莫胡卢氏,亦改姓阳氏,进一步丰富了阳姓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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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史籍《广韵》记载,东周时期,周景王姬贵封其少子樊于阳邑(今河南济源),世称阳樊。后为避周乱奔燕,遂以原封邑命姓,成为阳氏一支。
今阳氏人口总数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省,均未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不过,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序为第五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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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阳都县,汉朝时期县名,隶属于徐州琅琊郡,辖地在今山东省沂南县,砖埠乡之东的黄疃村一带,汉朝灭亡后即被废黜。
阳姓后人名人辈出,其中春秋中后期,孔子所处时期,鲁国阳货:名虎,字货,春秋时期鲁国著名的人物。
阳货此时是鲁国大夫季平子的家臣,季氏正是上面提到鲁庄公三弟季友之后,后期鲁国三桓之一,长期把持鲁国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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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货初为季氏家臣,掌管着季氏的家政。季平子带领三桓把持鲁国朝政,家臣阳货有样学样,把持季氏家政,并逐步做大。
后来发展到季氏家族无法控制的局面,甚至后期专权管理鲁国的政事,他与公山弗扰共谋杀害季桓子,失败后逃往晋国。
孔子从政时期主要是和三桓和阳货之间的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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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处父,春秋时代晋文公、襄公时人,(前?~前621),春秋时期晋国大夫,以刚直智谋著称,封于阳地(今山西太谷),遂以阳为氏。
晋文公八年(前629),阳处父作为晋国使臣回访楚国,促成晋楚关系正常化。
前627年伐蔡时,与楚军对峙于泜水,通过离间计使楚将子上被楚成王处死,缓解晋军粮草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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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621年,阳处父以“任人唯贤”为由,说服晋襄公改任赵盾为中军将,狐射姑为佐,引发狐氏怨恨。此举实因阳处父早年受赵衰提携,属赵氏一党。
同年冬,狐射姑趁晋襄公去世之机,派人杀害阳处父。
阳处父刚直敢言,曾自称“苟利国家,何敢避私怨”,但旅舍店主评价其“华而不实,言语失当”,预言其因积怨招祸。其政治手段亦被后世视为赵氏崛起的关键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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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处父的失败,即是晋襄公的失败。对阳处父的评价,包括所谓的“仲尼曰”及《礼记·檀弓篇》的记载,以二者之时代背景及个人立场之故,皆未能肯定阳子行事,着实有失公允。余以为阳子忠贞,可比荀息。
叔向忠于公室,世所共知。叔向犹愿效法阳子,亦所谓推己及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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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禘之礼与鲁闵公禘祭鲁庄公。
吉禘之礼的仪式内涵
吉禘是周代宗庙祭祀中的大典,用于追祭远祖或重大功勋者,需严格遵循“昭穆”制度。
其核心在于通过礼乐强化宗法秩序,彰显“尊祖敬宗”的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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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闵公禘祭鲁庄公的全过程
时间与主持者:鲁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公元前660年6月),鲁闵公主持吉禘,祭祀其父鲁庄公。
仪式内容:包括献牲、奏乐、诵读祝文等环节,庄公作为鲁国中兴之主,其祭祀规格高于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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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传》:“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其言于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
译文:为何说“吉”?“吉”字表明此时不宜举行吉礼。为何不宜?因丧期未满三年。已过三年,为何仍称未满?三年丧期实际为二十五个月。为何提及鲁庄公?因丧期未满,不可称其庙号。为何不可称庙?因仍在三年丧期内。为何记载“吉禘”?为表讥讽。讥讽什么?讥其未守三年丧制。
“吉禘”指在丧期未满时提前举行的祭祀,违背礼制。
“三年之丧”,周礼规定,实际为二十五个月,但《公羊传》强调“三年”为虚指,以表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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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毂梁传》曰:“吉禘者,不吉者也。丧事未毕而举吉祭,故非之也。”毂梁传也同时认为,鲁庄公未满三年之丧,此刻举行吉禘礼考虑欠妥,所以春秋经记录批评此事。
此次禘祭表面是礼制实践,实则隐含政治意图,鲁闵公借祭祀父亲鲁庄公巩固自身继位合法性。《春秋》以“吉禘”二字暗含对鲁国礼制衰微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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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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