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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两癌”?
“两癌”指宫颈癌和乳腺癌,是女性患病率较高的两种恶性肿瘤。宫颈癌主要由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持续感染引起,乳腺癌病因尚不完全明确,但可通过控制高危因素降低发病风险。
什么是低收入“两癌”救助项目?
低收入“两癌”救助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支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进行救助。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报?
1.低收入
申报对象是由民政、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
2. 病情病种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救助标准是什么?
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相关证明;
3.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出院结算单、医疗报销清单的复印件。
申报流程是什么?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镇、农场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根据申报资料填写申报汇总表,报至旗妇联。
3.旗妇联协调卫生健康、民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上报市妇联。
什么时间申报?
根据全国妇联、自治区妇联相关工作部署,旗妇联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低收入“两癌”妇女申报救助通知,有申报需求的妇女可关注“乌拉特中旗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以便随时了解政策动态。
1.享受过此救助政策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2.各级妇联按照全国妇联确定的分配原则和救助比例要求,确定每年度救助比例和人员名单;
3.以往年度已申报且已通过资料审核,但当年未能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可在下一年再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4.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等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病种病情以当地卫健、医保部门为准,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查询确认;
5.收集材料部门应做好患病妇女信息保密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0478-5912138
0478-5912105
办公地点:乌拉特中旗党政大楼30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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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乌拉特中旗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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