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州市居民慎先生反映,其在(2020)苏刑初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遭遇了“判决文书被更换”的情况。据其描述,原本当庭宣判的判决书日期从12月被改为11月,文书上手写标注“换”及看守所房间号“107”字样。该文书问题成为他近年来所面临的多重争议的起点。从四季青市场被占用导致300万元投资损失,到母亲因此事忧愤离世,再到伤情鉴定结果从“轻伤”变为“轻微伤”,以及上百次报警未能推动问题解决,事件背后的程序与处理结果引发关注。
核心争议:判决文书日期与内容不一致,案件程序受质疑
2019年11月1日,江苏帅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彩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由,向慎先生经营的常州市朝棋步行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随后,四季青置业王某组织多名退休保安对市场一号门天井彩条进行拆除。慎先生表示,被拆彩条经送上海鉴定为“非易燃易爆品”,该鉴定报告已提交常州武进法院,但拆除行为至今未被追责。
冲突中,慎先生被以“寻衅滋事”为由拘留一个月,而对方动手人员直至2020年9月22日才被湖塘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2019年12月2日,因证据不足,武进地方机关未批准逮捕慎先生,其由市场商户办理取保候审。一年后,地方机关在未批捕、无公安机关看押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公诉,慎先生认为此举缺乏依据。
2020年12月31日,武进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慎先生与朱某俊共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共同赔偿蒋某华64048.93元。但慎先生指出,判决书存在多处异常:日期被更改,部分举证材料内容被大幅删减,且据其称,有证人未出庭做证,其证词仍被采用。此外,开庭前曾有法官提出“认罪可判缓刑”,在他拒绝后,案件走向发生变化。
衍生纠纷:市场被占、投资损失严重,多次报警未获处理
在慎先生服刑期间,其经营的四季青市场被不明人员占用,朝棋公司员工被驱离,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若按年均100万元盈利估算,五年预期损失约500万元。截至目前,市场业主租金损失累计已超过3400万元。
此外,据慎先生反映,其经营期间市场多次发生财产侵害事件:2019年8月1日帅煜公司强行拉电导致商户损失近10万元;同年12月地下车库57扇卷帘门被物业私自变卖;2022年5月办公室门被撬,价值数万元奖品被盗,报警后均未得到有效处理。三年来,其就各类事件报警上百次,多数未获解决。
伤情鉴定结果变动:牙齿脱落、视力受损均被认定为“轻微伤”
2023年4月10日,慎先生因被殴打致两颗牙齿脱落、一颗松动,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据其称,专家曾当场向陪同警务人员表示属于“轻伤二级”,但最终鉴定结果改为“轻微伤”。
2023年5月11日,其眼睛被烫伤后接受视力鉴定,检测数据由0.5改为0.6,结果仍为“轻微伤”。慎先生表示目前视力严重下降,但无法通过鉴定获得轻伤认定。
此外,判决中其与朱某俊应赔偿蒋某华的64048.93元,实际仅支付2000元,余款去向不明。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扣划的数万元款项也未得到清晰说明。
维权进展:提起行政诉讼与申诉
2024年10月,慎先生就(2020)苏行初号行政判决提出申诉,称一审未依法通知其开庭,判决书未送达本人及家属,程序存在瑕疵,请求撤销原判。
2025年9月,其向常州新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武进分局赔偿投资损失300万元、盈利损失500万元及精神损失与律师费100万元,合计900万元;并追究湖塘派出所工作人员姚某某在该起经济纠纷中造成市场损失的责任;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多方沉默未作回应,当事人呼吁上级介入
针对判决文书真实性、鉴定程序、财产损失处理等问题,常州市相关方面截至目前未作出公开回应。慎先生表示,此前他曾多次举报相关企业涉偷税漏税问题,或因此触及部分利益,导致后续遭遇。
目前,慎先生视力持续恶化,母亲已因病离世,投资损失未得弥补,多次报警亦无实质进展。他呼吁上级部门介入,对案件中涉及的文书问题、鉴定程序、款项流向等进行深入调查,以还原事实,维护法律公正与公民权益。
我们期待该事件能依法得到公正、透明的处理,回应当事人与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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