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关注新闻,早些年肯定听过,有不法商贩在食品中加入苏丹红、吊白块、甲醛等有害物质。特别是2008年的毒奶粉事件,更是让全社会对食品添加剂的抵触和反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一时间,食品添加剂被视为洪水猛兽,人人闻之色变。那问题来了,既然公众这么反感,那为什么到今天,国家还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呢?这就要说到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了。食品加工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就要进行一些特殊处理,其中就包括使用添加剂。
比如蛋白饮料,我们希望它能够存放更长的时间,还能保持均匀的质地,不分层,这就需要加入增稠剂来提高黏度;还有咖啡伴侣,则需要借助分散剂,才能让它均匀地分散到咖啡中;我们还希望酸奶和冰激凌有各种口味和色彩,那就得加入各种香精和色素,等等。有了不同的添加剂的组合,我们才能生产出各种各样的食品。否则,酸奶将永远只有单调的白色和酸味;冰激凌和蛋糕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艺术造型;而面包,大概也就会和馒头一样简单。可以说,合理使用添加剂,是现代食品不可或缺的基础。
但说到这,别忘了,食品添加剂的关键,是前面的“食品”二字。要实现增稠、染色、香味、乳化等各种食物中所需要的功能,有无数的物质可以做到。但是,只有一小部分通过了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才能被允许用到食品生产中。
首先,它起的作用,必须是正当而且是有益的。比如可可奶添加增稠剂,既防止了可可颗粒沉淀,又提升了口感,那这里的应用就是正当合理的;但是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只是为了骗取虚假的“高蛋白含量”,那这种做法不管三聚氰胺有毒无毒,都是不正当的。其次,添加物必须是对人体无害的。比如要往冰激凌里加乳化剂,蛋白质和洗衣粉都能起到类似的作用,但洗衣粉就不被允许用于食品中。还有,即使是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物质,也必须是符合“食品等级”生产流程。盐酸、醋酸、烧碱、纯碱,都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但如果直接从工业原料的产品里取用,可能就会有其他有害成分,那就绝对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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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要注意添加剂的使用限制。有的添加剂没有使用限制,比如果胶等增稠剂;有的就有用量限制,比如苯甲酸钠,它在不同的食品中,就有不同的用量限制。所以,可以这么说,有无数的物质都能达到食品添加剂的效果。但是,只有一小部分“根正苗红”的物质,才能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并获得“上岗资格”。对于那些获得了上岗执照的添加剂来说,只要在正当的使用范围内,是不会对人体有害的。真正危害社会安全的,是那些只记住了“添加”而忽略了“食品”,把非食品添加剂添加到食品中的行为。比如前面提到的,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它们并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非法添加物”。
但对普通公众来说,很多人分不清“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的有害物质”,结果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正是这种认知的混淆,才最终导致公众对食品添加剂产生了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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