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笔撰写《情人》的时候,杜拉斯已经70岁。杜拉斯回望自己早年的经历和少女爱的初体验,利用真实与虚构的错位和交织,建构了一个丰富、饱满的情感人性世界。正如她在这本书里说的:“这里讲的是同一个青年时代,一些还隐蔽着不曾外露的时期,这里讲的某些事实、感情、事件也许是我原先有意将之深深埋葬,不愿让它表露于外的。”《情人》的表面故事主线是一个法国少女和中国富商之间的爱情;实际上,这本小说深入探及了女性在家庭、社会和文化中的位置,以及欲望、热情、女性的自我认同等重大人生议题。
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20年代的越南西贡,作品中的“我”,是一个15岁半的法国白人少女。父母本可以在巴黎过着安逸的生活,但受法国政府宣传鼓动,一起来到越南,试图实现发财之梦。然而抵达后,父亲不幸患病去世。母亲则拿出几乎所有的积蓄向殖民地政府申请租借土地,却因为没有贿赂殖民地官员,租到的是太平洋海边的一片盐碱地,不仅无法耕种,每年还都被海水侵蚀;一家人的生活可谓一片死水,又岌岌可危。
“我”的家庭在当地的处境非常古怪,身为白人殖民者,却既无法进入上层,也跟当地越南原住民格格不入。母亲绝望又偏执,偏爱不成器的长子大哥,对“我”和小哥哥熟视无睹。 “我”年幼却早熟,世故老成很有主见,一方面看清了这个家庭的可怕质地,总想以某种方式逃离;另一方面对母亲既反感又依恋,厌恶大哥哥又对小哥哥充满爱和同情。
当时“我”才十五岁半,在西贡一个寄宿学校读书。有一天,在湄公河的渡船上,“我”遇到了一个比自己大十二岁的年轻中国富商,对方对她一见钟情,而早熟的“我”由出于对亲密关系的渴望,以及实际的物质考量,主动投入了这段不伦之恋。由此“我”和情人在西贡堤岸上一间公寓里定期偷偷约会,一起度过了一年半的时光。后来“我”回到了法国,中国情人则被迫遵从父命,与一个门当户对的中国女子结了婚。
多年以后,已经成了著名作家的“我”,接到了来自中国情人的电话,他说他依然爱着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篇小说之所以不好读,一是因为小说有多重视角,分别是少女时代的“我”和迟暮之年的“我”。当然,不同视角的背后,始终是那个充满反叛、独立精神的女性,读者完全可以把她理解为杜拉斯本人。在回忆中,老年“我”重新创造了少女的“我”,少女“我”则使老年“我”饱含了生命的能量。从文学史角度来看,《情人》也是一本反传统的文学作品,因为杜拉斯同时摒弃了传统爱情文学中男人的主导性作用,以及那种按照时间线性讲述的方式;转而用一种新奇,独特,充满跳跃感的女性体验式叙述框架,来处理故事情节。多年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杜拉斯本人曾经说:我知道当我写作时,会发生一些事情,我让体内一些属于女性气质的特征发挥作用,来主导我的创作。
杜拉斯以文字对往昔进行回忆和重构,在碎片中执拗地重建自我,而且这个“我”是如此的大胆妄为,如此的诚实,从这个人物独特的情感经历和追寻里,相信很多女性也看到了当下和曾经的自己。一个是软弱,被法国殖民者歧视,屈从于封建家庭的中国富人,一个是贫穷,绝望,一心想逃离家庭的法国少女,在湄公河的渡船上两个人不期而遇,“我”义无反顾地上了中国情人的黑色轿车。实际上,作为女方的“我”,并不是传统爱情文学中被动接受,羞涩天真的女主角,她其实大胆早熟,在这段感情中也是主导者。杜拉斯这样写他们在堤岸上的一个小公寓里幽会: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吻在身体上,催人泪下。也许有人说那是慰藉。在家里我是不哭的。那天,在那个房间里,流泪哭泣竟对过去、对未来都是一种安慰。
好,我忍不住为你摘抄书中的两段原文,在这个雾蒙蒙的炎热地带,一个充满文化、种族不平等的殖民地里,两个人走到了一起,他们都有身份认同的阻碍,是时代的“飘零者”, 也都是被社会和家庭抛弃的失败者。这个普通的房间成了他们的避风港和伊甸园,“我”借此逃离窒息的家庭,情人则逃离了剥夺他选择权和自由的家庭。两个人满怀绝望和孤独,沉溺在疯狂的欲望和死亡的激情里。他们的关系不平等也不纯粹,但是,爱往往不只是爱,而是通向自由的入口,一个冲破逼仄环境通往开阔之地的契机。因此,与其说他们是陷入爱情的恋人,不如说是一起抱团取暖和反叛的同盟。虽然离开了那个爱的房间,什么都没有被改变,他们依然孤独、无力,但“人在本质上就是孤独的,但正是这份共同的、无法言说的、绝对的孤独让他们形成了一个共同体。”
法国的文学评论家布朗肖认为,《情人》中的男女主人公构成了一种“不可能的共同体”。他们的关系表面上看似亲密,实则建立在社会等级、种族偏见和物质需求的差异之上:白人少女因贫困被迫依附于富有的中国情人,而中国情人则通过这段关系满足了对殖民身份与异域想象的欲望。这种关系缺乏传统共同体所具有的“共同性”,然而,这种“不可能的共同体”看上去是消极的,软弱的,但同时也消解了家庭这种传统共同体为了追求同一性而隐含的强迫和暴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情人》里的爱,并不是传统的浪漫爱故事,而是两个被社会抛弃的人,通过偶然、激情和疯狂的爱,打造出的一个脆弱的命运共同体。
我们可能不会为这份复杂的感情感动,但流贯其中的激情颇为震荡人心。对杜拉斯来说,这份激情从未消失,现实生活里的杜拉斯始终忠实于爱、创作和斗争的激情,70岁的她还能写下《情人》这本书。杜拉斯不仅是小说家,她还写剧本,拍电影,还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走上街头,参加过抵抗运动、加入过法国共产党、卖过报、发过革命传单……关注社会的不公和贫穷,是一个妥妥的“大女人”。
对了,说到这里,我还想给你纠正一个流传已久的谬误。 一提到《情人》,许多人都会想到互联网上热传的金句,说是杜拉斯写的,叫“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一饭一蔬,它是一种不死的梦想,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但很遗憾,这句话其实不是杜拉斯说的,而是出自陈丹燕写的《鱼和它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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