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报道,2021年初,江苏徐州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文物保护例行排查工作时,在一家古玩店的角落发现一件沾满泥锈的弓形器,其外形与山东省滕州市前掌大遗址出土文物弓形器高度相似。这引起了公安人员的警觉,古玩店老板方某进入侦查视线。
随着侦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方某与多名有盗掘古墓、倒卖文物犯罪前科的人员交往密切。随着方某倒卖文物犯罪行为被查实,为方某提供文物的李某浮出水面。李某是一家文化勘探技术服务公司的高管,以汉画像石拓片技艺“非遗传承人”的名头自居,频繁出现在各种文化活动中。
凭借“非遗传承人”的身份,李某混得风生水起,盗墓人都愿意邀请他做“掌眼”来“鉴定”文物价值。可谁能想到,李某竟依托勘探技术服务公司,假借“考古作业”之名,将山东一处墓葬中的汉画像石洗劫一空。侦查人员还查明,近年来泗阳泗水王陵墓葬被盗案、徐州新沂汉墓被盗案等案件,幕后组织者中均有李某。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未作如实供述,辩称自己在一处古墓中并未盗得文物,应认定为未遂。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盗掘的墓葬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盗掘行为已形成孔洞,对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应当认定为盗掘古墓葬犯罪既遂。而从李某的从业经历以及倒卖文物的次数、价格来看,其明知是盗窃或是盗掘古墓葬得来的文物仍收购出售的行为具有牟利目的,应当以倒卖文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6月,李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办案中,针对盗墓犯罪团伙人员交叉结伙的情况,该院副检察长吴青松带领办案团队制作了详细的案件信息表。2025年9月17日,李某团伙中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此,李某一案涉及的23名犯罪分子全部被绳之以法。
原标题:《盗墓贼伪装“非遗传承人”,借考古之名盗掘倒卖文物,获刑十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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