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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下传
象下传
第六十四卦:火水未济《未济卦》
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本义: 【水火异物,各居其所,故君子观象而审辨之。】
程传: 水火不交,不相济为用,故为未济。火在水上,非其处也。君子观其处不当之象,以慎处于事物,辨其所当,各居其方,谓止于其所也。
集说:
- 朱氏震曰:
火上水下,各居其所,未济也。君子观此,慎辨万物。有辨然后有交,有未济乃有既济,而末济含既济之象。
- 何氏楷曰:
“慎辨物”者,物以群分也;“慎居方”者,方以类聚也。
本义: 【“极”字未详,考上下韵亦不叶,或恐是“敬”字,今且阙之。】
程传: 不度其才力而进,至于濡尾,是不知之极也。
集说:
- 张氏振渊曰:
事必敬始而后可善其用于终。初所以致尾之濡,不是时不可为,心不知敬慎故耳。
本义: 【九居二,本非正,以中故得正也。】
程传: 九二得正而吉者,以曳轮而得中道,乃正也。【案】程子言“正未必中,中无不正”,故凡九二、六五皆非正也,而多言“贞吉”者,以其中也。惟此象传释义最明。
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程传: 三征则凶者,以位不当也。谓阴柔不中正,无济险之才也。若能涉险以从应,则利矣。
集说:
- 吴氏澄曰:
未济诸爻皆位不当,而独于六三言之,以未济由六三故也。
- 俞氏琰曰:
六爻皆位不当,而独于六三曰“位不当”,以六三才弱而处下体之上也。
程传: 如四之才与时合,而加以贞固,则能行其志,吉而悔亡。“鬼方之伐”,贞之至也。
集说:
- 俞氏琰曰:
爻以六三为未济,则九四其济矣,是以其志行也。
本义: 【“晖”者,光之散也。】
程传: 光盛则有晖。“晖”,光之散也。君子积充而光盛,至于有晖,善之至也,故重云“吉”。
集说:
- 张氏振渊曰:
光而言“晖”,昭其盛也。“贞吉之吉”,吉在五;“晖吉之吉”,吉在天下。
程传: 饮酒至于濡首,不知节之甚也。所以至如是,不能安义命也。能安,则不失其常矣。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释饮酒所以致濡首之难,以其不知止节故也。
【案】 《既济》之上,彖所谓“终乱”;《未济》之上,则彖所谓“汔济”者也。缘“尾”之象在初,故此不用“濡尾”之义,但戒以不可濡首而失其节,则犹之不续终之意也。
来源:清·李光地《周易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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