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辞职消息被报道,围观热度骤升。各方都从不同角度来解析此事,其中《21世纪经济报道》也发表了一篇文章,“宗馥莉黯然辞职,难解的民企传承困局”。德先生对此异议很大,旗帜鲜明的反对他们的观点,因为基本逻辑就不对,娃哈哈是纯民企吗?娃哈哈就不存在传承问题,这就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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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从来不是民企集团,它是一个混合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最新的显示:国资杭州上城文旅占股46%,职工持股会占股24.6%,宗氏家族仅仅直接占29.4%,他们仅仅是第二大股东。如果娃哈哈根本就不是一个民企集团,为什么会有着所谓的家族传承困局呢?
宗氏家族的在娃哈哈集团中仅仅只占第二大股东,而国资从娃哈哈股权变更中,国资从过去的100%,变化为1999年的51%,再到2001年的46%,无论如何变化,仍然是绝对的第一大股东。而宗庆后从零持股变到了最终的29.4%,是第二大股东。职工持股会也是从零持股到最终的24.6%,但是职工持股会不是一个法人结构的持股组织,那么谁控制就变成了谁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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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清晰了,国资是绝对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到相对控股的第二大股东,职工持股会性质不明,那么就应该参照国资控股来处理,过去一直没有理清这个问题,现在却是应该澄清了。宗馥莉的叔叔宗泽后最新也表达,“娃哈哈不是宗家的,宗家共同创建了这个品牌”。
在宗庆后执掌娃哈哈之时,对于所有权问题,是小心谨慎的避开,只是不断在强化对于娃哈哈集团的控制权。宗庆后既是股东也是董事长,但是从管理公司角度,他确实是带头人,也得到了股东的统一授权,拥有娃哈哈的管理控制权。而且在宗庆后时代,第二第三大股东合二为一,股东会的层面和董事会的层面,被宗氏家族牢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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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了宗馥莉时代,随着关联公司宗馥莉完全控股的宏胜集团的崛起,他们与娃哈哈集团没有股权关系,那么利益关联纠纷就客观存在了。此时留给宗馥莉的选择,其实就很明显了,要么两大集团一同控制,要么退而控制自己的宏盛集团。实际在宗馥莉执掌娃哈哈之时,一切都改变了,她在一年之内两次辞职,前一次是以退为进,此次意图不明,那么她是最终如何盘算的呢?
德先生推测,宗馥莉推定的战略目标就是:要么将娃哈哈变成一个典型的民营企业,宗馥莉要实现的不仅仅是集团的控制权无可争议,也要实现对于集团的股东所有权和表决权的绝对控制。那么在这一年多的尝试之后发现行不通,于是再次辞职。有人说她准备专心经营自己股权上绝对控制的关联集团宏盛集团,再独立推出品牌“娃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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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富传承角度,宗氏家族的后人也只能继承宗庆后的股份,而不可能就有着天生的娃哈哈继承管理权的权力。所以财富传承可以就其拥有的股份进行传承,而不是对娃哈哈集团的控制力进行传承。二十一世纪官方报道立基点是错误的,将娃哈哈集团与广州碧桂园地产集团以及刘永好的新希望集团来对比,而后两者则是民纯纯粹粹的民企,没有一点点国资股份,那么他们的家族传承就不仅仅是股份的传承,而且是集团控制权力的传承。这怎么可能同娃哈哈进行对比呢?
不过即使宗馥莉彻底辞职,也不可能表明宗氏家族从娃哈哈彻底离开,往事不再提。从2001年改制开始,到如今的利益分配,利润分配以及投票权合规运营,可能也要做一次彻底的厘清和切割,未来桥是桥,路是路,双方才能放下包袱,轻松上阵。
历史上的娃哈哈股权疑团,以及分红收益的归属问题仍然需要被厘定清楚,这绝不应该成为一笔糊涂账。娃哈哈,不仅仅给了我们一个国产饮料巨头崛起的故事,有可能还给了我们一个国资被稀释被偷换控制的不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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