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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凌晨,开封市新天地商业街四号楼吞噬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马某在放置夜市出摊车辆时,从一楼拐角处失足坠入数米深的地下室,六小时后才被家属发现,最终不治身亡。
事发处的防护栏杆松散摆动,形同虚设;整栋楼从未通过竣工验收,毛墙毛地、钢筋外露、深坑遍布,就是这样的“半成品”建筑,竟在多年前就从主管部门手中取得了代表合法产权的“房产证”。
“这堪称是一张‘程序空转’下诞生的无效证件,更是一份安全隐患的‘免责协议’。”一位资深建筑业内人士的点评,道破了这起事件中最令人震惊的实质。
在我国建筑管理法规体系中,房屋竣工验收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置强制性条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然而,开封市新天地商业街四号楼却奇迹般地绕过了这一铁律。在楼梯护栏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房产证却能“顺利”颁发。这背后究竟是哪个环节的“绿灯”大开?又是谁在权力运行中按下了违规的“快进键”?
当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被架空,所谓的“证件”便成了掩耳盗铃的遮羞布。 这纸房产证非但没有保障权益,反而成了危险建筑的“护身符”,让一栋本应被严格封闭管理的危楼,在“合法”外衣下继续威胁公共安全。
这起悲剧背后,是一条清晰的责任链条,行政法专家指出,主管部门当年的违法发证行为,与今日的安全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逻辑关联。
违法发证如同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建筑安全监管责任长期真空,安全隐患无人问津,最终让无辜公民用生命为制度漏洞埋单。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种“程序空转”并非孤例。在一些地方,类似的行政违规时有发生:有的为追求政绩而特事特办,有的因人情关系而网开一面,有的因监管不力而蒙混过关。
当公章失去了法律的约束,权力就会在制度的空隙中肆意穿行。 新天地商业街四号楼的房产证,就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某些行政部门对程序的漠视、对责任的儿戏、对生命的冷漠。
马某的死亡,表面看是一场意外,实则是长期安全隐患积累的必然结果。“我们都知道这楼有问题,根本不敢靠近。可是因为是临时停车场,不断有车辆出入,这次真出大事了。”当地业主的这番话,道出了社区居民长期以来的担忧与无奈。
一栋有证的“危楼”,本身就是对现代城市治理的莫大讽刺,它既暴露了行政监管的失效,也反映了安全责任的落空,产权与责任关系的模糊不清,让这栋楼成了“三不管”地带,最终演变为夺人性命的陷阱。
在现场,记者看到的是一个个无防护的深坑、外露的钢筋、悬空的边缘,每一个角落都在无声地诉说着潜在的危险。而这些危险,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竟然被一纸非法获得的房产证“合法化”了。
悲剧已经发生,生命无法挽回,但我们不能止于哀悼,更要致力于制度层面的深刻反思与彻底改革。
首先要追责到底,查明违规发证的真相, 必须组建独立的调查组,彻查当年是哪个部门、哪些人批准了这栋烂尾楼的房产证,背后的动机是什么,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或其他不当利益输送。
其次要全面排查,清除类似安全隐患,开封市乃至全国范围内,是否还存在其他“带病”产权建筑?有必要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对类似未验收先发证的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马某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个清晨,但他的死亡应当成为推动制度完善的沉重警钟,当一栋连基本安全结构都未完成的烂尾楼,能够“合法”地获得房产证时,我们面对的已不仅是单个的行政失误,而是整个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失灵。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行政规范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期待有关部门不再沉默,以彻底的调查和问责告慰逝者,用实际行动修复制度的漏洞,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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