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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一则关于杨振宁先生逝世的传闻在网络上掀起波澜。多方权威平台迅速回应:“未收到官方通知,请勿以讹传讹。”这场风波,恰似一面镜子,映照出这位科学巨匠在公众心中的分量。他的一生,不仅是物理学的巅峰,更是一部与宪法和法律交织的传奇。
杨振宁先生的一生,是生动实践《宪法》第二十四条“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的一生。1957年,他与李政道凭借“宇称不守恒”理论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中国人,那时的他,是中国国籍的骄傲。1971年,他作为美籍华人科学家首次访华,成为中美学术交流的破冰者。在“归还冲绳协定”听证会上,他从法律、历史、地理角度力证钓鱼岛属于中国,展现了一位科学家的民族担当。
他的爱国,不仅体现在言语中,更落实在行动里。1983年,他向邓小平建议发展计算机软件,推动科大少年班设立相关专业;2003年,他放弃美国国籍,全职回国任教清华,拒绝百万年薪,变卖房产捐资办学。他资助的1200余名中国学者中,涌现出10余位中科院院士和5位大学校长。这些贡献,与宪法“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要求高度契合。
杨振宁的国籍变更,更是一部涉外法治的微型史诗。
1945年赴美留学后,他因科研需要加入美国国籍,这一选择符合当时《移民和国籍法》的规定。1971年,他以美籍身份首次访华,成为中美学术交流的桥梁。2015年,93岁高龄的他毅然放弃美国国籍,依据中国《国籍法》恢复中国公民身份。这一过程,既是个体对国家认同的回归,也是国际法框架下身份选择的经典案例。
他的自喻“我的一生可以看作一个圆”,恰似国籍变更的闭环:从中国出发,经美国历练,最终回归故土。这一轨迹,不仅是个人的选择,更是时代变迁的缩影。
作为公众人物,杨振宁的名誉权受法律严格保护。2025年10月的谣言,虽未造成实质损害,但涉事博主若被查实,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法律对谣言的规制,既保护公民权益,也维护社会秩序。杨振宁的案例提醒我们:在信息时代,法律是守护真相的最后防线。
2015年,杨澜采访杨振宁时,他谈及身后事:“我希望翁帆再婚。”这一表态,既是对伴侣的深情,也是对婚姻家庭法的尊重。
据报道,他通过遗嘱将资产分配给子女,并赋予翁帆别墅使用权。这一安排,既符合《继承法》的规定,也体现了对家庭成员的关爱。他的长子杨光诺公开表示尊重父亲决定,展现了家庭与法律的和谐。
杨振宁先生的一生,是科学与法律的交响曲。从“宇称不守恒”到“杨-米尔斯场论”,他的成就改变了物理学;从国籍变更到遗嘱安排,他的选择诠释了法治精神。2025年10月1日,他在休养所度过103岁生日,人生规律不可抗拒,但他的精神永存。
正如他所说:“我的一生可以看作一个圆。”这个圆,是科学的追求,是法治的坚守,更是对祖国的深情。在谣言四起的今天,我们更应铭记:真正的伟大,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也受得住法律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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