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男生捅杀同班女孩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近4小时,法院最终决定择期宣判受害人家长提出的死刑要求。这件事在深圳闹得很大,其原因,也是因为案件性质确实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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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案件过程也算简单:
被杀的女孩与杀人的男孩自小一起长大,双方父母也是轮流接送两人上下学,称得上是熟识。直至初中,男孩的家庭因为工作原因,父亲长年在外,母亲工作繁忙。所以就拜托由女孩的母亲来接送两个孩子,这一接就是三年。
可以说三年时间内,两个孩子都是同时上下学。虽然按照女孩母亲的说法,两个孩子是同班但基本无交流。但是正常来想,三年同班同行相处怎么会真的毫无交流?
但是在我来看:
恰恰是车上的毫无交流,
很大程度才说明了很多问题。
毕竟读过书的都知道,对于孩子来说,上下学才是最放松的时候。如果上下学也是闭口不言,能够说让孩子压抑住天生的活力与表达欲。那么就说明,要不然是上下学的环境也是紧张与敏感的,要不然就是两个人的其实早就已经翻脸了。
所以这个案件,在我看案情介绍的时候。我就想说这个女孩的母亲,以及说同样有帮邻居接送孩子的家长,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孩子在上下学的过程中,有同学但却一直是紧张状态,那么你就一定要提高敏感性了。
因为学校是集体环境,不论学校监管的是否严格。对于孩子来说,都是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因为是会被评论与评价的。但是上下学的过程中,没有了关注与管理的环境。孩子天性的表达欲与活力是会被释放出来的,总体应该是放松与乐于分享表达的状态。
所以如果你的孩子上下学过程中不说话,那就说明要不然是你的问题,对于孩子来说上下学的过程中也是被监管的,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要不然就是上下学过程中的同行者是“危险”的,需要他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需要他时刻注意。
很多时候,大多数家长对于孩子的认知有明显的偏差,总会信那句傻话,说什么孩子在家长的眼中永远是孩子。
其实只要人群是聚集的,俺么社会性就已经出现了。孩子也许只是知道了解社会的不够深不够多,但绝对不是傻。因此不要用看婴儿的方式去对待他们,做一些对待婴儿的愚蠢行为。
现实中孩子中的巨婴比例,可能还没有网络中成年人巨婴比例高。现在的孩子社会化水平很好,心理早熟与心智早熟程度也很高。在我看来,很多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最大责任就是从没有用对待成年人的视角与看待过孩子。因此在监管上,总是失职,从而造成了一堆本可避免的惨剧。
而这次的案件中,新闻报道中警方透露的作案动机中,男孩捅杀女孩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嫉妒女孩成绩好,家境优越,认为女孩看不起他。加上对生活琐事存在不满,才进而作案。
但是在作案之前,男孩有通过搜索软件进行了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搜索查询。这种有意识的犯罪,以及说在犯罪过后,还谎称是“见义勇为被砍伤了双手”的行为,都能说明这是一次有意识,有准备的犯罪,而非冲动型犯罪行为。嫉妒与琐事只是成因,而非是原因。
所以为什么会促成,
比为什么这么做更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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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件中,
网络上很多人在说:
这两个孩子一起长大,如果真的嫉妒,按照现在网络的逻辑来说。不是应该早点下手,男孩子把女孩子追到手,生米成熟饭,女孩子的东西不就也是男孩子的东西了,还有什么好嫉妒的。
还有人觉得难以理解这个男孩子捅人的行为,就算再怎么嫉妒,再怎么因为生活琐事不满,也不至于说动手杀人。毕竟都初三了,马上就要考高中了,也许就不在一个班了,何必要走这个极端呢?
我想说:
第一个网评说的“凤凰男”模式,说男孩子应该早点把女孩子拿下。这样两家是一家,就不用嫉妒了。女孩子的,就是男孩子的,还有什么好嫉妒的说法。
在我来看,这不是低估了孩子的社会化水平,觉得这个男孩子想不到这点。而恰恰是高估了自己社会化水平,觉得现在的深圳孩子真就是网评水平。
在深圳这个非常实用且后现代赛博朋克的城市中,这个能去查询14岁未成年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孩子,非但不会想不到你们说的这种“精致利己的算计”策略。而恰恰是很清楚,两者的家庭环境差异,以及这个这个学习优秀的女孩子未来与他的命运会如何,才反而会有这种极端操作。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就可以修得正果?网友太小看现在的孩子了。而B站主要用户就是这些孩子,他们会不知道青梅竹马说法已经成为笑话了?
就算是假设两个孩子真的有那么一丝情愫,有发展成伴侣的可能。你想一下两个孩子在聊起未来的畅享时,对于这个男孩子的冲击会有多强烈。
要知道,这个女孩子的家庭本来是计划中考结束带孩子去新疆旅行的。而新疆旅行一圈,请查一下暑期的机票和酒店的价格,由此判断一下这个女孩的家庭情况最少是个什么水平。再想想对于这个父亲常年在外,母亲工作没空接送的男孩来说,这样家庭的女孩子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所以关于案情介绍中,没有详细说,只在报道中提到的“生活琐事”与“嫉妒成因”,就能联想一下。如果两人相处过程中,女孩子在表达出一些“我爸妈天天接你,你是做我家车”,“拿人手短,吃人最短”一类的说法,会给这个男孩子造成什么影响?
因此在我来看,非但不是说这个男孩子想不到网友讲的“凤凰男套路”。恰恰是在广东沿海地区这个凤凰非常多,深圳这个把实用主义玩到了后赛博朋克时代的环境中,他太知道实际情况并不是这么回事了,才会没有和网友想的一样,去玩那套把别人当傻子的自嗨。
而第二个点,关于说明明初三就要分别了。就算有再多的矛盾,以后也都见不到面了,至于说要痛下杀手吗?我觉得这可能跟单亲家庭的教育有关系。
在传统家庭教育中,如果父亲的角色缺失,只有母亲。就会出现一个很麻烦的问题。也就是母亲因为安全感的丧失,会对控制欲有近乎变态的要求。这种控制欲的补足,因为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是事业性人才,能够在事业中找补,就只能也只有在孩子身上得到满足。
所以这类家庭中的女性,对于孩子会有近乎苛求的控制欲。最为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在教育中会特别倾向于威胁式教育。总会挂在嘴边的是:“如果你不听话,那么x我就要拿走”。
把明明只需要直接说出来禁止孩子做的事,非要加上一个代价的表述。去强调,如果孩子不听话,就会收到什么处罚。使得说孩子在被威胁而会“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去遵守家长的要求。
这种教育方式,对于家长来说,能体会到权力的快感,以及说充足的控制欲满足。而孩子,也会在这种威胁下,变得很听话,而遵从某种规则。
但实际上,这种教育模式忽略了,作为人类来说。对于痛苦记忆的深度是远远超过于快乐的,使得说孩子能记住的并不是这件事,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是会深刻牢记:不能让人满意,就会失去!
这种对于失去恐惧感的不断加深,日积月累就很容易造成孩子的人格扭曲。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成为回避人格。对于任何事情失去主动争取的动力,不敢表达自己的诉求。甚至于延伸出只要不想要,就不会失去的人格扭曲。
更极端一些的,则是会从回避人格衍生出反社会倾向,会认为说:既然最终还是要失去的,或者可能失去。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开始就毁灭掉。与其等待结局,不如开启结局。
因此回看这件事,具体为什么这个男孩会对自己的青梅竹马痛下杀手,只有他自己知道原因。但是对于的嫉妒表达,以及为什么会在初三这个马上就要分道扬镳的时间点痛下杀手,也就有了一种可能。
就是对于这个男孩子来说,初三考学,两人很可能给会考到不同的学校。而高中之后的大学,基于两人的家庭环境,未来也会越来越远,不管是有仇还是有怨,以后都没有机会得到一个结果了。所以与其等待结果,不如主动去寻求那个结果。
而结果有了,
该怎么处理,
也就有了明确答案。
当然,能看到这的老朋友会发现。其实这件事真正的影响,应该还是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讨论。这两个孩子都是初三的学生,正好卡在了14岁这个刚刚下调的“未成年人”认定的岁数门槛上。
因此这件事是否会成为继续下调“未成年人岁数认定”的门槛,才是这件事真正关键的部分。
广东,这个有着大量的工厂与城中村,未成年人数量众多,又家庭因为经济与工作模式等原因,疏于管理的情况非常严重的地区。这份文件在当年我给大家解读的时候,就有聊过:这是一份针对于未来经济环境变化之下的“未雨绸缪”的文件。
因此当未成年人这个问题重新走向台前的时候,你我需要想的是:广东是否又有什么新变化了?又或者说,之前说的新变化实际上已经来了?
最后
祝大家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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