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下传
象下传
第四十卦:雷水解《解卦》
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程传: 天地解散而成雷雨,故雷雨作而为“解”也,与“明两而作离”语不同。“赦”,释之;“宥”,宽之。“过失”则赦之可也,“罪恶”而赦之,则非义也,故宽之而已。君子观雷雨作“解”之象,体其发育,则施恩仁;体其解散,则行宽释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赦”谓放免,“过”谓误失,“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
- 赵氏汝楳曰:
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泽。威中有泽,犹刑狱之有赦宥。
程传: 初、四相应,是刚柔相际接也。刚柔相际,为得其宜。难既解而处之刚柔得宜,其义无咎也。
集说:
- 蔡氏渊曰:
柔居“解”初,而承刚应刚,得刚柔交际之宜,难必解矣,故曰“义无咎也”。
【案】 初本以居最内,后得“来复”之义,故无咎。孔子恐人谓其一无所为也,故以“从阳”补其义。在后之例,与“遯”初同。
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程传: 所谓“贞吉”者,得其中道也。除去邪恶,使其中直之道得行,乃正而吉也。
【案】 “黄”者,中也;“矢”者,直也。人臣之道,固主乎直。然直而不中,则有以嫉恶去邪而激成祸乱者多矣。得中道,正释得“黄矢”之义。
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程传: 负荷之人而且乘载,为可丑恶也。处非其据,德不称其器,则寇戎之致,乃己招取,将谁咎乎?圣人又於系辞明其致寇之道,谓:“作易者其知盗乎?盗者,乘衅而至。苟无衅隙,则盗安能犯?‘负者’,小人之事;‘乘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非其所能安也,故盗乘衅而夺之。小人而居君子之位,非其所能堪也,故满假而陵慢其上,侵暴其下,盗则乘其过恶而伐之矣。‘伐’者,声其罪也。盗,横暴而至者也。货财而轻慢其藏,是教诲乎盗使取之也;女子而夭冶其容,是教诲淫者使暴之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是招盗使夺之也。皆自取之之谓也。”
集说:
- 雷氏思曰:
“负且乘”,小人自以为荣,而君子所耻,故可丑。寇小则为盗,大则为戎。任使非人,则变“解”而“蹇”,天下起戎矣。
【案】 雷氏说极得此传及系传之意。此传所谓“致戎”,系传所谓“盗斯伐之”,皆谓有国家者也。
解而拇,未当位也。
程传: 四虽阳刚,然居阴於正,疑不足。若复亲比小人,则其失正必矣。故戒必解其“拇”,然后能来君子,以其处“未当位”也。“解”者,本合而离之也。必解“拇”而后“朋孚”。盖君子之交,而小人容於其间,是与君子之诚未至也。
集说:
- 郑氏汝谐曰:
四之所自处者不当,宜小人之所附丽也。必解去之,然后孚於其朋。朋,刚阳之类。“拇”,在下之阴。
【案】 德非中正,而应初比三,故曰“未当位”。
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程传: 君子之所解者,谓退去小人也。小人去,则君子之道行,是以吉也。
集说:
- 吴氏曰愼曰:
君子能有解,则小人退矣。小人若未退,则是君子未能解也。以小人之退,验君子之解,虽不言“有孚”,而“有孚”之义明矣。
【案】 如郑氏说,则须云:“君子果能有解,则虽小人亦信之而回心易行,不待黜抑而自退矣。”
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程传: 至“解”终而未解者,悖乱之大者也。“射”之所以解之也。解则天下平矣。
集说:
- 吴氏曰愼曰:
天下之难,由小人作。群比如“拇”,邪媚如“狐”,鸷害如“隼”。“解拇”、“获狐”、“射隼”,而难解矣。故“解”卦以去小人为要义。案五以前所谓者,但总名之为小人耳。此则曰“悖”,内乱外乱之别也。在有虞,则共、驩者内乱也,三苗者外乱也。
来源:清·李光地《周易折中》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更正/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