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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留意过楼道的消防栓
当火灾真正来临
它若无法使用
损失该怎么承担
今天就通过案例详细解读
案情简介
2025 年 2 月 24 日,某小区业主王某家中突发火灾。发现火情后,王某在楼道内未找到灭火器,随即拨打消防救援电话。消防部门虽及时派员赶赴现场,但救援过程中因楼道内消防栓水压不足,这直接导致火势未能及时控制,损失进一步扩大。
经评估,此次火灾造成王某财产损失合计 15.17 万余元。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物业公司则辩称,火灾系王某家中电器短路引发,属于其自身原因,且火灾还造成其他业主及公共区域受损,物业公司已垫付维修费用,故提起反诉,要求王某返还该笔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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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期间,依据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起火原因是王某房屋壁灯线路故障,因此火灾的发生本身应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其自身财产损失也应优先由自身承担。
但同时,法院指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负有协助管理区域内消防事项的法定义务。消防部门灭火救援后查明,物业公司管理的室内消火栓供水压力不足,无法第一时间控制火势,这与王某财产损失扩大存在直接关联。
综合火灾发生原因、救火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定:王某对自身损失承担 90% 的责任;物业公司因未尽到消防设施维护义务,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 10% 的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此外,物业公司反诉要求王某返还维修费用的主张,因缺乏充分法律依据,未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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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火灾发生与物业公司无直接关联,但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明显漏洞——消防栓水压不足,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救火延迟、损失扩大,因此物业公司需对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法官特别提醒物业公司:一是要加强消防通道日常管理,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标线,确保通道时刻畅通,对占用、堵塞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发现违规停放车辆要督促驶离;二是要定期对灭火器、消防栓等器材设施进行维护检查,这不仅是法律的硬性要求,更是守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关键防线。只有将这些义务落到实处,才能让消防设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为业主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同时也提醒业主:要定期检查家中的电器线路与燃气设施,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同时,请勿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确保“生命通道”的畅通,避免因个人疏忽引发安全事故。如发现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关消防管理职责,请及时提醒,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九条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期数丨2598
供稿丨胡村法庭 李 慧 赵 赟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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