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晚情 来源 | 倾我们所能去生活
今天刚从医院回来,就收到一位粉丝转发给我的资料,讲的是深圳初三女生被同班男同学杀害的新闻,有可能大家也看到了,目前热度在不断攀升中!
案情是这样的:凶手钟某和受害人优优都是初三的学生,初一的时候钟某母亲请求优优父母帮忙接送孩子。
优优父母心地善良就答应了,这一接就整整3年,结果3年的善举没有换来善果,反而让优优命丧刀下。
今年4月8日的时候,钟某在小区内用刀捅伤优优,并且在听到优优倒地呼救后,竟返回去又捅了优优几刀,最终优优抢救无效死亡。
钟某逃回家中之后,还向家人谎称他是因为见义勇为被人砍伤了双手,后面查出来钟某曾经在网上搜索无色无味的毒药,以及15岁杀 人要负什么样的刑责。
凶案发生后钟某没有任何悔意,在优优母亲要求判对男生死刑的时候,钟某才磕头求原谅,这个案件法院在昨天开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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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事件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让这个男生用如此残忍、极端的方式去杀害一个小女孩?他们之间究竟有怎样的恩怨?
但我查阅了网上公开的所有信息,并没有发现两人或两家之间存在无法化解的矛盾,起诉书说钟某因不满生活琐事,我不知道是什么琐事,能让他做出如此残忍的举动。
我相信,在任何案件中,这个理由都不足以减轻凶手一丝一毫的罪恶。
当然,网上还流传着一些细节,比如说他的父亲常年在外地,母亲忙于工作,无暇顾及他的情感,而他看到优优的父母对优优全心全意的爱,可能导致了他认知上的扭曲。
随着案件的发酵,还有人爆料说他曾经遭受过校园霸凌,也许因此产生了随便找个人报复的念头。
最终,他把这种极端行为施加在曾经帮助过他三年的小优优身上……
在这起令人发指的惨案中,除了痛心优优的逝去,我想从人性的角度来谈谈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保护孩子,也给大家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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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帮助别人?
我曾经在我的108节人性大课中阐述过一个观点,就是关于如何帮助别人,我说如果一个忙你帮了之后没有什么后遗症,你们之间也不会有太多的关联,这种忙可以去帮,毕竟人心向善。
但如果一个忙需要你花很多时间精力,时间跨度很长,那么这种忙最好不要帮。
因为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你刚开始帮忙时,对方确实会非常感激你,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感激会逐渐减弱,直到有一天,如果你没有按他的要求继续帮忙,他反而可能会恨你。
古人早就告诉我们:斗米仇,升米恩!
这就是说,如果只是帮个小忙,对方会感激你,但如果你的恩情太重,就容易变成斗米仇,升米恩,上演现代版的农夫与蛇。
其实,我以前在文章中也提出过类似观点,有人赞同,也有不少人反对,认为我太冷漠,应该多传递温暖的观点,因为现在社会本来就越来越冷漠了。
不管大家怎么说,我都接受,但我的意见还是一样:帮人一定要有分寸!
其实,善良是一种要求很高,需要有高维度认知的品格,而不是说只要从自身出发,自己觉得善良、热情就够了。
所谓小爱如大害,大爱似无情无一不是说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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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和过于沉默寡言的人保持适当距离,降低人生风险。
在小优优的案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小优优的父母接送钟某3年,钟某每次只是上下车时会说“叔叔阿姨好”“再见”,一路上几乎不说话,还总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言为心声,如果一个人经常说话,你大致能了解他内心在想什么,不会对他的想法一无所知,但如果一个人特别沉默寡言,你根本无法判断他内心在琢磨什么,未知便是风险!
可能有人会说,有些人天生性格内向,这样的判断对他们不公平。坦白说,这其实是一个概率问题,我并不是说所有沉默寡言的人都有问题。
但从概率上看,和性格开朗的人相比,沉默寡言的人在极端案件中出现的比例确实更高。
比如之前杭州的许国利等案例,往往实施暴力行为的人,沉默寡言的比例会比性格开朗的人高得多,这就像经常抽烟的人,得癌症的概率更高一样,所以我们需要规避这种概率风险。
我经常说,中华儿女千千万,交朋友的选择很多,为什么不去选择那些阳光开朗的人呢?和他们做朋友,起码风险会小一些。
但是很多父母平时教育孩子的都是:要对同学友善!看到一个沉默寡言的同学,反而会鼓励自己的孩子去帮助对方。
说好听点这是善良,说难听点,这是以救世主自居,对方有没有朋友是他的家庭和性格造成的,不要去背负别人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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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深刻理解人性中的欺软怕硬!
有人说他是因为曾经遭受过校园霸凌,所以才产生了报复的念头,都敢杀 人了,为什么不敢去找霸凌自己的人,却要对有恩于自己的优优下手呢?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这恰恰体现了人性中很微妙、也很现实的一面:很多人在被恶人欺负后,不敢反抗施暴者,而是把所有的矛头指向更弱小、更善良的人。
就像有些女人在家庭中受了委屈,不敢反抗丈夫或婆婆,却会把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而很多以善良自居的人经常会说她也是被欺负了,不去同情更无辜的受害者,反而同情这些欺软怕硬的人,这不是善良,这是膈应人!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加害者曾经遭受过什么,就选择原谅,我们也不能代替受害者去原谅任何人,除非受害者自己愿意,否则,任何人都没有资格。
如果我们同情这个事件中的钟某,那对无辜的优优公平吗?优优又做错了什么呢?
最后,我想从法律角度谈谈这起案件,钟某年仅15岁,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罪行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与此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现在的未成年人,比我们以前早熟得多,他们的信息获取渠道远比我们当年丰富,在同样的年纪,可能以前的人很单纯,而现在的孩子什么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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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很赞同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提出的“恶意补足年龄原则”,为极端个案提供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通过考察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来判断其是否具备与成年人相当的辨识能力,对于那些表现出极度冷血、精心预谋的未成年人罪犯,这一原则能够帮助司法机构做出更符合个案正义的判决。
写在文末:我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善良热情,却从来没有教过她们如何识别风险,或者说大多数父母自身也不懂,都是现实生活中老实厚道的人,但社会是多面的,人性是复杂的,我们一定要教会他们保护好自己!
也希望这篇文章能被更多人看到,让优优父母得到宽慰,让钟某得到严惩!
晚情:百万畅销书作家,编剧,云意轩珠宝创始人,专注女性的自我成长,认为成长比经营更重要。代表作《做一个刚刚好的女子》,新书《松弛力》正在热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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