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声明:内容取材于网络
说到美国律师行业,一直有个铁打的规矩:非律师不能持有律师事务所股份。
这规矩在大多数州已经守了几十年,核心逻辑就是怕商业利益污染法律建议的独立性。
但最近加州州长加文·纽森签署的一项新法,让这堵墙出现了裂缝——虽然裂得不彻底,但却开了个口子。
![]()
事情的突破口在亚利桑那州。这个加州旁边的“叛逆小子”,几年前就搞了个“另类商业结构”(ABS),允许非律师人士当律所的老板。
效果立竿见影,目前该州已经有100多家这样的新型律所拿到了执照,其中不少背后站着的是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
它们像一群闯入传统鱼塘的鲶鱼,野心勃勃地想把这个古老的行业搅个天翻地覆。
![]()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玩家,居然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
它已经在亚利桑那州拿到了ABS执照,并以此为跳板,搭建一个面向全美企业客户的法律服务网络。
它的打法很现代:通过联合咨询协议,或从法律人才派遣公司招募律师,打破地域限制,把服务卖到全国去。
加州的立法博弈,就是这场变革的缩影。
![]()
最初的法案非常强硬,打算完全禁止本州律师与任何ABS律所合作,想把“外来者”彻底挡在门外。
但在ABS律所们强大的游说攻势下,法案最后被“掺了水”。最终版本只禁止在人身伤害索赔这类按风险收费的案件中提供联合咨询,其他领域的合作则网开一面。
推动这个法案的“加州消费者律师协会”可不太满意这个结果。
![]()
他们担心啥呢?就是怕那些有钱的ABS律所,用资本的力量在风险代理业务上把他们压垮。
这背后的矛盾其实很现实,传统律所怕被这些新玩家“降维打击”,而新玩家呢,就高举着“创新”和“扩大司法access”的大旗。
支持放宽规则的人觉得,只有让资本和技术进来,才能搞出更高效、更便宜的法律服务模式,让普通老百姓也能请得起好律师。
![]()
律所也能上市?
这场变革绝非加州或亚利桑那州的个别现象,它正蔓延至全美。
田纳西州就在上个月公开宣布,正在探讨是否要引入类似的ABS制度。
一个全新的法律市场格局,正在我们眼前缓缓展开。
那么,核心的争议点到底是什么?
![]()
反对者的担忧非常直接:当律师的老板变成了追求回报的资本,法律建议还能保持纯粹吗?比如,在处理一个复杂的商业案件时,投资方老板会不会为了尽快结案、回笼资金,而施压律师接受一个对客户不利的和解方案?传统的律师-客户关系,会不会异化为公司-消费者的关系?
然而,支持者的观点同样有力。
法律服务太贵了,传统律所按小时收费的模式让中产阶级都望而却步。资本和科技的注入,或许能打破这个僵局。
![]()
比如,由谷歌风投支持的律所Lawhive就采用固定收费模式,而不是让人心惊肉跳的“小时账单”,这无疑是对传统模式的一次颠覆。
这场博弈的结果,是一次典型的“美国式妥协”。
对于这个结果,新玩家们心情复杂。
![]()
就像Lawhive的北美董事总经理詹姆斯・彼得斯说的,从商业角度看他挺满意,但从司法公正倡导者的角度看,他又不高兴。
这其实说出了很多法律科技创业者的矛盾心理,到底该怎么平衡商业成功和职业理想呢?
个人观点认为,这场变革已不可逆转。
![]()
资本寻求新的增长点,而传统的法律行业无疑是一片巨大的未垦之地。ABS模式就像一把钥匙,既能打开创新的大门,也可能放出“唯利是图”的魔鬼。
关键在于,各州的监管者能否打造一个坚固的“笼子”,在鼓励竞争与创新的同时,死死守住法律职业的道德底线。
![]()
未来的法律市场,很可能不再是传统大所和精品律所的二人转,而是会演变成传统律所、资本支持的全国性法律服务平台、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部门的三足鼎立。
最终受益的会是消费者吗?答案取决于我们如何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找到那个新的平衡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