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基层协商民主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受到广泛关注,学者们主要聚焦于单次协商活动的设计与优化。
原文 :《从系统化视角评估协商民主的治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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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孤立的研究视角难以捕捉协商活动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整体影响,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覃漩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协商系统’的治理功能研究”(项目批准号:19CZZ004)以系统性理论为切入点,探讨如何通过系统化的视角评估协商民主的治理功能。该成果近日以优秀等级结项。
成果指出,在西方语境中,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理论的内生纠偏机制,旨在弥补聚合式民主的局限性;而在中国,其起源与发展则更多是对不同时期政治发展功能需求的回应。自全球范围内的殖民统治时期开始,到中国获得独立并过渡为现代国家,协商在制度安排和政治话语中的内涵不断发生着变化,并呈现为谈判、咨询、治理机制三种样态。它与民主之间的联系也并非一开始就存在,而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步确立的。这种双重视角不仅深化了对协商民主全球适应性的理解,还拓展了其理论基础。
研究发现,不同协商机制在系统中扮演着独特角色并相互协同,共同提升了公共政策的透明度。学者在参与式定价的调研一案例中,通过质性案例分析和量化研究揭示了参与式定价的赋权逻辑及其对参与者政治行为的长远影响。在社区协商的案例中,学者聚焦于不同的协商调解策略,揭示了基层治理中权威、信任与合作之间的动态关系。在政协委员工作站的案例中,学者探讨了政协委员在基层治理中扮演的三重角色,即协调者、技术专家和治理纽带。
成果认为,这些机制并非孤立运作。首先,它们通过多向度的信息传递建立连接,即基层实践的经验和民意能够向上反馈,而更高层面的政策导向和决策信息也能向下传达。其次,机制间存在议题的联动与衔接。某一层次协商所发现的问题或形成的共识,会成为驱动其他机制启动或调整的重要输入,从而形成解决复杂治理挑战的整体合力。最后,协同关系使得各机制的功能得以有效整合,形成一个动态、连续的反馈闭环。它们共同服务于提升政策透明度、促进社会共识的目标,构建起一种层次分明又相互支撑的治理网络,确保了政策的适应性与合法性。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65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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