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食堂、办公生活等区域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厂区外自然水塘,安徽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4.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合环(蜀)罚﹝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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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针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8月21日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合环(蜀)罚告〔2025〕19号)告知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该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和理由,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公司违法行为,排污时间较短,废水排放量少,环境危害小。
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复核采纳该公司陈述申辩意见。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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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租赁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混凝土搅拌、加工、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据安徽省工信厅网站2023年12月25日消息,安徽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曾入选2023年安徽省预拌混凝土30强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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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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