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到现在,整整八年,我价值几百万的饲料厂被拆,为了厘清真相,每一步都走得很不容易。”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莲花口村村民李林增,指着桌上码放整齐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庭审记录与法院裁定书,向笔者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事件可追溯至1980年代。据李林增介绍,莲花口村将90多亩土地分给村民承包。1985年起,这片土地上陆续建起养殖场。1990年,李林增建起养鸡场;2003年,其父亲与村民李某军协商后,在原址上建成饲料加工厂,并按时缴纳租赁费。2006年父亲去世后,饲料厂的经营权及债权债务转移至李林增名下,此后多年正常经营。
转折发生在2017年8月。据其所述,城建商李某科与村里100多户村民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涉及土地约23亩,而这片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包括李林增在内共4人。李林增称,他当时将自己的鸡场土地转租给了李某科,但另一位土地使用者李某军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李某科签订的协议中,将他饲料厂的土地房屋也一并纳入。“这些书面材料都还在,后来李某科也找我谈过饲料厂拆迁的事,但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李林增出示了当年的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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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李林增的饲料厂被强制拆除。为核实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他在律师协助下,向多级政府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
根据他提供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6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冀政信公开[2023]203号)显示,“经省自然资源厅核实,该项目征地批复信息不存在”;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4月24日的答复书也明确,“未查询到永年区广府镇宏德小区商品住宅项目的用地批复、征地公告、征收补偿方案”。李林增认为,这意味着该住宅项目可能未取得合法的征地审批手续。
“后来我专门学习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才知道集体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定流程。”李林增表示,但在宏德小区的项目中,他未见到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注:文中“今年”指稿件撰写年份)2月,李林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永年区政府、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村委会列为被告,请求判决对方为第三人颁发的不动产土地使用证违法并撤销、判决被告恢复土地现状或赔偿损失、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等。
今年3月27日,该案第一次开庭。李林增称,庭审中他提出查阅庭审录音录像的请求未获准许。同时,他要求被告出具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时,被告未能当场提供,法官提示可庭后补充,李林增则以“超过法定时效”为由提出异议。他表示,庭审中法官未对其诉讼请求进行充分审理。
此后,李林增就庭审中的程序问题向法院纪检部门反映。今年8月22日,案件更换主审法官后第二次开庭。李林增再次提出,法官未对其诉讼请求及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实质审理,且庭审结束后未经过合议即给出倾向性结果。他还认为,法官在举证质证环节存在不当。
随后,他再次向纪检部门反映,得到的回复是“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体工作”。今年10月10日,李林增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其起诉。“我提交了30多条证据和20多条法律依据,但被告未能提交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也存疑。”李林增对此裁定结果表示难以接受。
八年间,除行政诉讼外,李林增还曾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向各级纪委、土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并多次通过信访渠道表达诉求。“我只是想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拿到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他表示。
截至发稿,李林增仍在等待相关部门对其反映问题的进一步答复。他表示会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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