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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用工关系认定有什么新变化?
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社保约定不补缴会产生什么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出台引发企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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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回应企业关于新司法解释(二)出台后劳动用工的普遍关切,10月13日,庄行镇举办“法企同行 共护营商——新司法解释下的企业用工合规指导”主题法治沙龙活动。通过专家讲解、案例分析和互动交流,帮助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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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若尘,奉贤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韩晓燕,出席本次活动并作点评。
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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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人民法院新城法庭李陆昕法官,作《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要点解读》主旨演讲,从企业视角出发,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企业用工风险防范。
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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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季伟、庄行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负责人金军、上海美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盛琬刚、莹特菲勒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中方事务代表季辉、庄行镇司法所所长章新福分别就企业合规用工、劳动争议化解、合同合法解除、企业法治文化培育及开展本次“企业用工合规指导沙龙”的初衷考量等作经验交流分享。
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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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受邀嘉宾就参会企业代表提出的合规用工问题作详细解答,会场思维碰撞,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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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行镇党委副书记徐刚,庄行镇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王爱明出席本次活动。奉贤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胡伟叶,奉贤区总工会劳动关系部部长钱洁,庄行镇总工会副主席索文娟,庄行镇部分企业代表受邀参加。
新司法解释的落地,既是企业合规用工的“指南针”,更是共建法治化营商生态的“新起点”。
下一步,庄行镇将继续以法治为笔,以服务为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画卷上书写责任与温度,以更优的法治服务供给,让合规经营为企业发展护航,让庄行镇成为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
供稿:庄行镇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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