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一个帖子,是一个被告人亲属的身份写的,内容是,自己有个亲戚因涉及电信诈骗,为了赚几千块钱“跑腿费”,帮着诈骗分子取了几万块钱而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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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帮亲戚请了一个律师,律师大包大揽称,这种情况根本不是犯罪,只要坚持做无罪辩护,很快就能回家了。听律师这么说,家里人都很高兴,痛快地出了5万元的律师费。
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称,这不是严重的犯罪,只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就能给出的量刑建议一年多从轻处罚。律师不同意,认为签了就不能作无罪辩护了。
家属听了律师的,没想到,到了法庭上,律师说的一大通,全是网上找的案例和观点。由于没有认罪认罚,检察官也就没有提出量刑建议,结果法院给判了三年多。
家里人都很后悔,早知道不听律师的就好了。如今花了5万元的律师费,还被多判了一年多。当初不找律师,乖乖地认罪认罚,也判不了这么重。
有专业人士分析,像这种在公安阶段已经固定好证据、法院一年成批量处理的案件,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事实不成立,一定不要做无罪辩护。一旦自认或是听了他人进行无罪辩护的话,等于失去了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的两个法定从轻量刑的情节。一旦被判有罪的话,而且是大概率被判有罪的话,肯定要判得很重的。
曾经,有位高院的刑庭庭长撰文写道,律师的职责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和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拿到一个案子,首先要客观的分析案件未来可能的几个结果,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辩护策略。千万不能为了承揽下案件,迎合当事人或家属的无罪心理,动不动就无罪辩护。
网上有一种不好的认识,就是觉得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才是好律师。其实,中国司法的无罪判决案件非常非常低。绝大多数律师和法官,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一个无罪的案件都不会遇到。这固然有体制的原因,可想要通过个案改变这样的现状,现实吗?
根据公开发布的司法统计数据,全国检察机关准确把握逮捕强制措施的证据、刑罚和必要性条件,2024年,捕后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及捕后判决无罪合占捕后审结人数的0.27%,总体呈下降趋势且维持在较低水平;法院判决无罪、不负刑事责任418人,占比为0.03%,呈下降趋势且维持在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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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无罪加判决构成犯罪但不判刑事责任,一共才万分之三的比例,意味着一个地区两级十几个法院,一年连一个无罪案件都平均不上,比中彩票的概率还低。
在将有罪判决率作为考核目标和工作追求的司法环境下,网上那些类似案例判决无罪的,或是某某人写的无罪观点文章的,都仅是一种参考而已。千万不要将网上的案例、新闻报道里的案例,真的以为可以直接套用到自己的案件上。两者之间的差距,约等于理论和实践的差距。
这也是本号一直在阐明的,网上的案例和法律观点,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而已,千万不要把它们当成司法现实,更不要以为会直接落实到你的案件中。
例如,网上很多律师撰文认为,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向顾问单位出具的法律方案,应该享有法律责任豁免。甚至,有律师涉案的案例,真的达到了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结果。可现实是,已经有很多律师为此被判刑。如果真的以网上的观点和案例指导具体实践,后果就是危险的。
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办案人员考虑的,基本都是本地以往的判决方式,以及如何判决让自己的风险最小。判决一个无罪案件,意味着之前刑事程序中的侦查阶段、起诉阶段,都是要责任追究的,受到的阻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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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律师,并不会直接大包大揽、承诺案件结果的向当事人及家属许诺案件结果,尤其是许诺刑事案件的无罪结果。所谓的合格,最基本的常识是应该知道,现实司法中刑事案件无罪判决有多难。
动辄迎合当事人及家属的无罪心理,甚至是没有认真查阅卷宗和深入了解案情,就给出无罪辩护建议的,要么是法律经验要少,要么是骗子。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向当事人及家属讲明白各种辩护策略的不同结果和风险,充分释明无罪辩护的风险和困难,将选择权留给当事人或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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