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更何况还是非常值钱的植物新品种权。
![]()
八月底,曾发了一小文《4533,到底是什么来头》,网友对这个全称为Rut45-33、通称为4533的品种甚感兴趣。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Rut45-33的品种权并非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有限公司独家拥有,而是两家机构共有,“斯道拉恩索只是第二培育单位”。
![]()
那么,这个Rut45-33到底是谁的呢?
根据网友的提示,虽然没有查到Rut45-33的品种登记文件、相关公告,但在广西林业局的公告中找到了良种公告。公告清楚地写着良种申请单位共有二个,即“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有限公司”,选育人:甘四明、程游旭、翁启杰、吴菊英、宋宏亮、李 梅、邓长燕、周明明(详见网页链接http://lyj.gxzf.gov.cn/zfxxgkzl/fdzdgknr/sjfb/qtsj/t19468738.shtml
)。
![]()
由此可见,的确如网友描述的那样,Rut45-33品种权并非斯道拉恩索独家所有,而是由中国林科院热林所、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共同拥有。
2025年5月,广西雄达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公众号发文称,其拥有Rut45-33的全国独家授权,声明“未经我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Rut45-33桉树的苗木生产、繁殖、嫁接、销售、推广、进口、出口等,均不得使用Rut45-33品种名称进行商业宣传”。
如果其所言属实,那么广西雄达就是国内唯一可以生产销售该桉树品种的供应商,市面上的Rut45-33的苗木又怎么来的呢?有没有得到了广西雄达授权许可呢?
![]()
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网红树种SC195的身上。
7月初的时候,曾经写过关于SC195的图文,某公司以“错误宣称SC195品种权由三方共有,与我司独家享有的树种不符”为由,涉企业商誉侵权进行了投诉,我不得不做删除下架处理。
那么,SC195的品种权真的是某家机构独享吗?
在广西林业局官网2024年度广西林草良种名录中,清晰地写着三家申请单位,分别为“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选育人:程游旭、谭碧玥、宋宏亮、刘鑫、邓福春、邓长燕、余玉珠、伍禄军、申礼凤、陈恋、何平、洪基海、曹平、翟登望、吕泰坤、农汉。
![]()
很明显,SC195品种权为“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三家机构共同所有,而非某某独家享有。
![]()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品种权所有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品种权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
显然,拥有品种权对单位或个人意义非凡,不仅标志着品种培育上的巨大成就,而且还有着市场应用上的巨大利益。
因为,林木新品种有着长达25年的保护期限。在保护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
那么,Rut45-33的品种权人归属于谁?SC195的品种权人又归属于谁呢?
元芳,怎么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