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实践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常因对规则理解偏差陷入6类典型误区,而把握4大核心要点则是合规享惠的关键。从人员人工费分摊到委外研发界定,细节失误可能导致优惠失效。华夏泰科基于多年实务经验,可为企业系统梳理高频风险场景,针对性拆解申报难点,助力企业精准识别误区、夯实操作要点,实现税收红利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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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6个常见误区和4大要点,供您参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6个常见误区:
1、亏损企业不能享受
亏损企业若满足会计核算健全、查账征收、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等条件,仍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亏损额可结转弥补。
2、失败的研发活动不可扣除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也可享受加计扣除。
3、仅本企业人员费用可扣除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人员费用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均可加计扣除。
4、研发人员仅工资可扣除
人员人工费包括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等,符合条件的均可加计扣除,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需合理分配费用。
5、委托研发费用可全额扣除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研发的费用,加计扣除时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基数。
6、预缴时无法享受
企业可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未选择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大要点:
1、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娱乐业外,其他行业企业,且需为会计核算健全、查账征收、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适用活动范围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实质性改进技术或产品等持续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常规性升级、直接应用科研成果、市场调查等不适用。
3、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4、申报与备案
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需留存研发项目计划书、人员名单、费用分配说明、“研发支出”辅助账等资料。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准确归集研发费用,避免因误解政策导致错失优惠或税务风险。具体操作可参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填报要求。华夏泰科累计服务2万+企业,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一站式流程化平台支撑、项目申报成功率高。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项目申报服务,为您解决申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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