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这句貌似正确的“道理”,却害死了很多真正的道理。
很多人过不好这一生,大致有两种情况:只知道一些道理,但并没有真正理解;貌似理解了,实际上没有运用。
简单说,知道不等于懂得,懂得未必会运用。
比如,美国国父之一的托马斯·杰斐逊,曾说过这样一个道理:半片面包,胜过没有面包。很多人听后很疑惑:堂堂美国国父的名言,就算不是洞穿人性的警世金句,也不该是这种正确的废话吧?
然而,有人分析发现,这句话并不是“有总比没有好”的“实用哲学”,而是英美文明最显著的保守主义智慧:
我们听得最多的一个灵魂之问是:要自由,还是要面包?
但事实上,假如我们一开始就想要一块面包,最后很可能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面包;
相反,如果一开始先要半片面包,最后很可能既得到半片面包,也得到自由。有了自由,有了半片面包,自然就会有更多的面包。
有一本书,就是专门用一个国家的故事,阐述上面这个道理。甚至,书名就直接叫《半片面包:美国权利法案始末》——道理和讲道理用的故事脚本,都在书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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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真正了解一个国家,往往需要“从头开始”,而研究美国文明的开端,绕不开“三部曲”——
殖民地时期:五月花号——温斯罗普;
独立:独立战争——《独立宣言》;
建国:制宪会议——《联邦宪法》。
然而,如果少了作为美国宪法前10条修正案的“权利法案——《半片面包》,就像一场只差“最后一公里”的远航之旅。
五月花号只是确立了“山巅之城”的理想,独立战争只是北美十三个州联合起来赶走了英国殖民者,《联邦宪法》才宣告了美利坚国家的诞生。然而,《联邦宪法》只确定了国家层面不同权力的分属,至于最重要的国民的个人权利,基本还停留在“不言而喻”这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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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法案原件副本
但是,信仰的归信仰,世俗的归世俗。现代国家个人的权利,必须以法律的方式明确地表达,这就是作为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法案”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上帝赋予美利坚“不言而喻”的权利到底有哪些?略去复杂的过程,杰斐逊等人得出的初步结果是:
能想到的都列出来了:言论、出版充分的权利,美国民众有携带武器的权利,等等。
但他们深知,列出来的这些,又肯定不是全部的。
问题来了。明知还有很多缺漏,是否要马上变成法案?这时候,杰弗逊著名的“半片面包”登场了:
“半片面包好过没有面包,既然我们无法保护所有权利,就让我们先保护能保护的权利。”如果没有“半片面包”,美国很可能再次回到“印第安时代”。
看似朴素的道理,却成了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决定性时刻。当立法者们接受了“半片面包”的道理,不仅很快通过了作为《联邦宪法》补充条款的第一修正案,接下来的两百多年历史中,联邦宪法基本没有改变,只是增加了几条宪法修正案,也就是作为《半片面包》一书主体内容的“权利法案”。
“《联邦宪法》+《权利法案》”,共同构成了美国宪制层面的“顶层设计”;因此,单从认知角度出发,真正理解美国宪制的精髓,除了众所周知的《联邦论》,不能少了《半片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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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作为一本讲“美国权利法案始末”的书,《半片面包》绝不只是讲历史故事,作者还将权利法案的渊源,追溯到曾作为美国殖民者的英国历史上,亨利二世改革时大小陪审团的诞生,这比1215年《大宪章》还要早;向下则讲到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因此,本书也是理解人类政治文明进程的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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