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公告》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监测市场价格竞争状况,维护重点领域价格秩序。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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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低价无序竞争,作为如今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的现象,已在多个行业中埋下隐患。尤其是在电商平台、传统零售和一些制造业领域,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断通过低价策略来吸引消费者。然而这种过度依赖价格手段的竞争方式,不仅未能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反而滋生出不健康的市场生态。
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家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进行处罚,最终被罚没款合计3.55亿元。据公开信息,上述药品价格曾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高达282倍。
8月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携程、同程、抖音、美团、飞猪等五家平台企业,并通报平台可能存在的实施“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加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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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
行政约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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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今年公开通报的几起价格无序竞争事件,近年来,我国市场中此类现象逐渐增多,表现形式多样,对市场健康运行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倾销抢占市场
部分企业为快速占领市场份额,不惜以低于自身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这种看似“消费者得利”的行为,长期来看却会掏空产品质量好、口碑信誉好的企业的利润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的异常现象,最终可能造成市场供给质量整体下滑。
低价低质中标
在招投标领域,一些投标者以异常低价参与竞标。虽然《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但在执行中,因成本界定困难,这一规定往往难以有效落实,导致部分项目以低价中标后服务质量打折扣,严重影响项目质量和公共安全。
虚假价格宣传
部分经营者通过虚构、夸大或误导性的价格信息,制造“价格优惠”假象,扰乱消费者判断,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
行业协同定价
一些行业协会或企业联盟以“行业自律”为名,行价格垄断之实,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协调成员间的定价行为,削弱市场竞争活力。
低价无序竞争对市场秩序、行业健康发展以及消费者利益的负面影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机制,通过记录、评价和应用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治理价格无序竞争具有独特优势。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与公示制度
推广信用承诺制度:鼓励经营者在开展特定商业活动或参与招投标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杜绝价格无序竞争行为。
建立承诺公示平台:在“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设立专门板块,公示经营者的价格信用承诺,方便社会各界查询监督。对履行承诺良好的经营者,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或加分奖励。
强化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价格自律准则,组织会员企业签订行业价格自律公约,提升整个行业的诚信经营水平。
完善价格信息归集与共享机制
明确信息归集范围:将价格无序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低于成本销售、虚假价格宣传、串通定价等,明确列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目录。
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价格违法信息共享数据库,形成对价格无序竞争行为的全方位监测。
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信用记录,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资源的配置效率。
强化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
《公告》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落实这一要求需要:
明确惩戒标准与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失信行为认定标准,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级分类实施惩戒措施,防止“小过重惩”。
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经认定存在严重价格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各相关部门应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信贷支持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提高失信成本。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已纠正价格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市场主体,应建立便捷有效的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其重塑信用,回归正常经营轨道,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创新信用评价与应用场景
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鼓励独立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市场主体价格行为信用评价,提供专业、客观的信用评估报告,为监管决策和市场主体交易提供参考。
拓展信用信息应用:支持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在交易和授信决策中参考应用价格信用评价结果,形成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
探索“信用+风险预警”模式:基于市场主体价格信用信息,构建价格无序竞争风险预警模型,对高风险主体实施重点监测和早期干预,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的转变。
治理价格无序竞争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而信用治理手段以其精准、高效、可持续的特点,正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具。通过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最终实现企业盈利改善、创新能力提升,以及消费者享受到更高性价比产品和服务的双赢局面。
当然,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只是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的工具之一,需与法律规制、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协调配合,才能形成治理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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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源源
校稿:昊宇
来源:源点苏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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