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发布关于接受杨伟东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伟东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此前,杨伟东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排名第一的副主席。目前,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官网的简历已被撤下。
另据“江西政协”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29日,省政协党组会议召开,省政协党组成员杨伟东出席。
上述消息显示,杨伟东已重返江西任江西省政协党组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杨伟东,男,汉族,1964年1月生,安徽泗县人,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师。
杨伟东仕途起源于江西,早年在江西工作了33年,曾任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九江市委书记等职。
2018年1月,杨伟东首次离开江西,北上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后一直在内蒙古工作,陆续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2024年2月改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直至此番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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