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拆迁户来了哈!
吉安市泰和县近日发布了
螺湖公园组合供应项目房屋征收
的房屋征收补偿
赶紧来看看有没有家!
螺湖公园组合供应项目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的实施需要征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建筑。为切实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征收范围见下方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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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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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有土安置三种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在三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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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点为高铁花苑和高铁金座2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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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搬迁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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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征收房屋正房建筑面积1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给予一次搬迁费补助;对选择产权调换确需过渡房安置的,给予二次搬迁费补助。
2
过渡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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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产权调换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正房建筑面积与安置房等面积部分每月8元/㎡的标准补助。过渡补助费从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产权调换房位于高铁花苑、高铁金座,高铁花苑、高铁金座过渡补助费按6个月计算。选择有土安置的,过渡补助费计算时间为不超过24个月;选择货币补偿的,不支付过渡安置补助费。
3
签约腾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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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人在另行公告规定的签约时段及搬迁期限内第一阶段签订征收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腾房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正房建筑面积(不含附属建筑,下同)给予300元/㎡的奖励,另外再给予3万元/户奖励;在第二阶段签订征收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腾房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正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的奖励,另外再给予2万元/户奖励;在第三阶段签订征收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腾房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正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的奖励,另外再给予1万元/户奖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协议的,不予奖励。
3
整体签约腾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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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全部按期完成签订征收协议并腾房的,属正房的每户按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若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时间内,未全部按期完成签订征收协议并腾房的,不予奖励。
▍内容来源:综合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地产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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