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湖南永州)公示了永州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自然资罚字﹝2025﹞11号显示,原永州市城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4年12月在冷水滩区紫霞路西段与铁路接口处占用1205平方米土地用于修建城市道路的行为。(因该公司于2020年5月份注销,现由永州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本次紫霞路西段与铁路接口处地块未批先建相关后续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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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第四十二条、参照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54号)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规定,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20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冷水滩区珊瑚街道桃李坪村管理;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0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道路、人行道等其他设施,在15日内移交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处理。 3.对非法占用的1205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计人民币:玖仟陆佰肆元整(9640元整)。1205平方米×8元/平方米=9640元。
公开信息显示,永州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蒋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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